诚信是个人立足于社会的通行证,是生存和发展的重要 条件,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
诚信是一种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诚信要求人们以求真务实的原则指导自己的行动,以知行合一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在现代社会,诚信不仅指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商业诚信,而且也包括建立在社会公正基础上的社会公共诚信。
诚信是个人与社会、心理和行为的辩证统一。诚信本质上是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或者说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合一,是道义论与功利论、目的论与手段论的合一。人们如果不讲诚信就无法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完善,也很难取得长久而真正的利益。我们主张既把诚信的讲求视为一种谋利和促进发展的手段,又把诚信的讲求视为一种神圣的使命和内在的义务,使诚信的讲求既崇高又实用,既伟大又平凡。
诚信是一切道德的根基和本原。
诚信不仅是一种个人的美德和品质,而且是一种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不仅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和价值,而且是一种外在的声誉和资源。诚信是道义的化身,同时也是功利的保证或源泉。
在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念中,“诚”和“信”具有相同的意义。诚信的基本含义是,真心实意,诚实不欺。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并把“言必信,行必果”作为规范弟子言行的基本要求。孔子同时又认为,诚信是立民之本,这一点他在《论语》中作了精辟的阐述:“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可见,在孔子眼里,诚信比生命更为重要。我国人民一向崇敬诚实守信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唾弃与诚信相反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从法学上讲,诚信是道德的底线;从伦理学上说,诚信是道德的最高准则。我国宋代大史学家司马光说:“国之宝在民,民之宝在信”,以宝相称,可见诚信的分量之重。
将诚信企业的文化现象、诚信道德渗透到商品的质量、设计、包装和营销方式等的各个环节之中。跟采意有合作的供应商或客户都无一不感受到采意的这一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