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统治者很大程度上沿袭了明朝的地方区域划分。当时的黄山市属于徽州府,东临杭州府和严州府,南毗衢州府,西接饶州府,北边与池州府、宁国府接壤。
民国时期,废府存县,原徽州府属各县直属安徽省;1932年设立安徽省第十行政督察区;1934年婺源县划属江西省,原徽州各县随即掀起了“婺源回皖运动”;1939年安徽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改为第七行政督察区;婺源县于1947年6月划归安徽省;1949年4月婺源县又重新划属江西省。
新中国成立后,成立徽州专区;1952年太平、石棣、宁国三县划属徽州专区;1955年屯溪市改属徽州专区;1956年徽州专区并入芜湖专区;1961年重设徽州专区,下辖绩溪、旌德、太平、歙、休宁、黟、祁门、宁国8县和屯溪市;1965年从太平县划出原石棣县区域和贵池县部分地区设石台县,属池州专区;1971年徽州专区改为徽州地区;1974年太平县划属池州地区;1983年撤销太平县,成立黄山市(县级);1987年撤销徽州地区、屯溪市和县级黄山市,设立地级黄山市,石台县划属池州地区,绩溪、旌德2县划属宣城地区;1988年4月黄山市正式成立。
现在黄山市管辖区域:屯溪、黄山、徽州3个区,歙、黟、休宁、祁门4个县,黄山市总面积为9807平方千米。黄山市地处皖浙赣三省交界处,东临浙江省的杭州市,南接浙江省的衢州市和江西省的上饶市,西毗池州市和江西省的景德镇市,北边与宣城市接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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