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共同富裕实施方案,乡镇共同富裕实施方案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4-03-28 08:56:41

为充分发挥新时代地名工作的价值潜力,积极推进地名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均等化,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近日,许昌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们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许昌市顺利启动实施“乡村著名行动”。

《方案》指出,要按照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通过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把乡村精准治理基础夯实起来、繁荣乡村地名文化把乡村文化活动活跃起来、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把乡村与城市联通起来、挖掘乡村地名内在价值把乡村资源要素释放出来,切实发挥乡村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构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方案》要求,要着眼于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必要的地名基础,通过加大命名力度、多选新时代好地名、编制地名方案等,织密乡村地名网,实现乡村地区“有地就有名、名称要规范”;要着眼于推动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地名标志设置维护、打造特色地名标志等,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实现乡村地区“有名就有标、标志成体系”;要着眼于发挥地名文化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积极作用,通过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繁荣乡村地名文化,助力乡风文明;要着眼于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助力数字乡村建设与发展,通过推进采集上图、规范使用、创新“一张图”服务等,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要着眼于推动地名赋能利农惠农,通过创新乡村地名应用场景、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提升农民群众参与度等方式,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高质量建设许昌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方案》细化明确了5个方面25项具体任务,涵盖地名方案编制、命名设标、文化保障、采集上图、信息服务等地名工作各个环节,要求乡村地名“起得好、织得密、用得准、传得远”,以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为牵引,带动促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方案》强调,“乡村著名行动”是新时代地名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予以重点保障,所需资金每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的作用,将“乡村著名行动”作为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协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生动局面。二要强化示范引领。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找准工作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把好工作节奏,加强业务指导,采取学习借鉴全国试点地区先进做法,邀请省、市领导现场指导,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确保具体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将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示范片区作为“乡村著名行动”的先行区,打造乡村地名建设样板。同时,也可以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融媒体、报刊等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围绕“惠民、便民、利民”理念,以信息化手段倒逼提升服务效能,及时梳理工作进展、开展效果评估,总结典型经验。在目标设定和预期成效上,要求今年年底前,市、县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对需命名和设标的乡村地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24年,完成许昌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示范片区试点任务。2025年起在许昌市范围内全面持续推进,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时,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优秀地名文化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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