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公文写作中,如果按照行文方向来分类(就是对发文的进一步分门别类),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种。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其行文方向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三种。主要文种有报告和请示。
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主要是函,也包括一些通知、通报、会议纪要。
下行文指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比如,省委给各个地、市级党委,市政府给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所发的文件。下行文一般常用指示、决定、通知、批复、命令、公告、通告、通报、批复、会议纪要等。
二、确定文种要注意些什么?从绝大多数文种看,行文方向都是固定的。如请示、报告只用于上行文;决定、通报、批复只用于下行文。拟稿时必须按行文关系正确选用文种,不能相互混淆。
不过,在公文实际运行中,有几个文种的行文方向也不甚固定,有一定灵活性。如意见既可作下行文,也可作上行文或平行文使用;通知以下行文为主,有时也做为平行文发送给不相隶属的机关;作为平行文的函,偶尔也用于上下级之间询答或联系一般事宜;会议纪要除了下行外,也可以上行请求批转或平行送达不相隶属机关起到知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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