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分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就机关、单位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迅速落实整改措施,立足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不断提升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水平,更好的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保密人员专业技术应顺应时代,紧跟科学进步的步伐,不能循规蹈矩。不定期开展保密工作技能培训,培养保密技术,让保密工作长期稳定,不出纰漏。对发现的技术问题,及时攻克解决,避免造成损失。对泄露重要机密的人员,严格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立案调查。
三是要日常工作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保密意识和习惯。部分工作人员有些不良的生活嗜好,如接受吃请、喝酒酗酒等,容易产生酒后胡言乱语,泄露秘密的问题。要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不要把工作带入生活中,随便将机密信息告知亲朋好友,造成信息泄露。单位或公司应该及时清退存在生活作风问题的保密工作者。
具体就要坚持做到:
1.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问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2.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传递承载国家秘密的载体,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在公共场所、或用手机或向家属亲友谈论国家秘密;
3.不得将国家秘密载体擅自带离办公区域,严禁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参加外事活动和参观、浏览、探亲、访友或者出入公共场所;
4.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传真机上传输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5.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正在办理的涉密文件、事项的内容;
6.不得私自翻印、复制、摘录并外传秘密文件、资料、音像制品等;
7.不得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8.制发文件运转中,不得擅自复印、拍摄、传真文件审签件,不得将审签件转交无关人员传递,不得向无关人员告知文件运转情况及结果;
9.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应采取取出电池,或在会场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
10.撰写文章、书籍、接受境外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投寄涉及国家秘密的稿件;
11.不得将标有内部以上等级(含内部)的公文和政务信息在互联网上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刊登;
12.未经批准不得引带境外人员到保密部门、部位进行参观、采访、交流活动;
13.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接入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14.不得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拷贝到涉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