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谷树忠(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已经正式开启。
美丽中国建设意义重大而深远。首先,美丽中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中国是共同努力的方向,建成美丽中国是中华民族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底气,是中国对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巨大贡献。
其次,美丽中国是激励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伟大旗帜。建设美丽中国是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政党、各阶层的最大公约数之一,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心声、共同呼声,是全体人民共同的行动指南。
再次,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美丽中国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与重点高度契合,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尤其表现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成效及其认同度、获得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涵。
美丽中国内涵丰富且形象具体。美丽中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中国”中的“美丽”,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以生态环境优美为基本内涵和根本标志,具体体现在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等方面。就目前可知水平和现实需求,美丽中国应主要体现为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田沃、景秀、居美和园洁等8个方面:
天蓝,反映空气质量,高度契合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要求;
地绿,反映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性状,高度契合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目标要求;
水清,反映江河湖泊等水体质量,高度契合打赢“碧水保卫战”的目标要求;
土净,反映土壤环境质量,高度契合打好“净土保卫战”的目标要求;
田沃,反映农田数量和质量状况,亦彰显田园风光特色,高度契合建设高标准农田、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和建设田园综合体的目标要求;
景秀,反映生态空间保护和自然景观保护建设水平,高度契合建设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鼓励发展全域旅游的目标要求;
居美,反映人居环境质量,高度契合建设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等美丽宜居的目标要求;
园洁,反映各类园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等)的清洁化、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水平,同时也反映生产空间的优美,高度契合产业绿色转型和产业空间清洁化发展目标要求。
应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地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意见》明确提出了四个“全”,即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各领域、各部门、各地区、各方面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要求。
首先,各领域特别是农业、传统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要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高资源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少占不占生态空间,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育的产业。
其次,各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相关部门,一方面要立足本部门职责分别加强规划计划引领、国土空间规制、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间协调、政策协同,努力消除分歧和摩擦,增进共识和合力,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必要时可以考虑建立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第三,各地区特别是自然条件比较好、工作基础比较的地区可以率先探索美丽中国建设的经验与模式,并进而带动全地域美丽中国建设。《意见》明确提出要在美丽中国先行区、美丽乡村、美丽城市等三个层面上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的工作思路,将有助于共同但有区别地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最后,包括各阶层、各团体、各党派等在内的社会各方面,都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红利的共享者。作为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各级政协委员,都要积极为美丽中国建言献策,争做美丽中国的拥护者、宣传者、参与者、贡献者,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磅礴力量中的重要一支,早日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愿景。
来源: 《中国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