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卡梅隆对制片人剥夺自己剪辑权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他认为如果一部电影假如不能按照自己的方式呈现给观众,那这导演还当个毛啊。
所以在写好T1的剧本之后,詹姆斯·卡梅隆四处游说电影公司,最终来到了一家1982年才成立的新公司西太平洋公司(Pacific Western Productions),老总兼制片人盖尔·安妮·赫德对这个剧本非常感兴趣,她答应投资,也允诺卡神剪辑权,但有两个条件,其一这个参与剧本创作,其二这个IP归我。
年少轻狂的卡神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对方的条件,他把《终结者》的这个IP的版权,卖给了制片人盖尔·安妮·赫德,从而换取了对T1的全权掌控,包括担任导演和拥有最终剪辑权。
IP版权价格:1美元。
PS,对于第一条,我们也能看到盖尔在编剧栏的署名,但后来卡神说她只是挂个了名:“丫一个字也没写。”
如此任性的做法,让世界观众第一次领略到詹姆斯·卡梅隆鲜明的导演风格和追求完美的叙事魅力,这部投资仅为650万美元的电影最终斩获超过3600万美金的高票房,成为卡梅隆封神之路的起点。
以长远的眼光,当年这1美元,好似我国古代韩信“一饭千金”的故事,换来的是无价的成就,而盖尔·安妮·赫德,也在1985年成了卡神的第二任妻子。
看似功成名就也抱得美人归,但美中不足的是,这段婚姻仅仅维持了4年,而卡神也失去“终结者”版权长达35年之久。
PS,卡神结过5次婚,本文涉及到的前妻有两位,这位是前妻1号。另一位饰演莎拉·康纳的琳达·汉密尔顿是前妻2号。
终结者花落新家 第二部烧钱创奇迹
第一部的成功,使得第二部势在必行。然而物是人非,卡神早已今非昔比,而《终结者》也换了东家。
当年《终结者》的版权,因为拍摄T1制作费的缘由,前妻1号出让了50%的版权给了一家叫Hemdale的小型电影公司(这家公司名字好记,海姆达尔),导致终结者版权一分为二。
等到1989年卡神打算拍第二集,有了《深渊》对流体特效的验证,所以卡神要玩个大的,预算报了一个天文数字,结果这个Hemdale就hold不住了,还是小公司,这时候,一家叫做卡罗科影业(Carolco Pictures)的制片公司找上门来。
对,就是那家日后跟卡神合作了T2、《真实的谎言》,以及差点拍成R级《蜘蛛侠》的那家卡罗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