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常常用来劝大家做善事。
意思是,做好事对自己有好处。
笔者认为,这种说法至少存在两个缺陷。
其一,没有理解玫瑰的含义。
玫瑰是一种植物,准确说是一种花卉。
它产自中国,原意是红色美玉。
我们知道,中国的汉字非常有讲究。
按照古人对大自然的理解,大自然的名称大致分为金、木、水、火、土五大类,也就是《易经》中的五行学说。
木类有三种。
第一种是一般木类,为木字旁。如杨、桃、柳。
第二种是硬木类,为竹字头。如管、筐、笛。
第三种是软木类,为草字头。如菊、荷、莲。
土类也有三种。
一种是提土旁。如堤、坝、坎、坷。
第二种是石字旁。如矿、砖、碗。
第三种是玉字旁。如珊、瑚、琅、琊。
一般而言,硬木比一般木值钱,一般木比软木值钱。
玉比石头值钱,石头比土值钱。
花草一般都用草字头,很少用木字头。
用玉石代表花草更是少见。
草木属于木类最不值钱的东西,如视如草芥、杂草、草稿。
而将玫瑰用玉字旁,上升为土类最值钱的一类,体现了它作为红色美玉的本意。
充分说明古人在创造“玫瑰”两字时的良苦用心。
古人对玫瑰情有独钟。
赋予了玫瑰非同一般的意义。
它象征着尊贵、美丽与爱情。
今人却没有真正领会。
用“手留余香”,贬低了玫瑰的价值,辜负了古人的心愿。
有香味的花儿很多。
桂花的香味比玫瑰大多了。
为什么不赠人桂花?
赠人桂花,手留的余香,岂不是更大?
茉莉花、菊花、兰花等,绝大多数花都有香味。
为什么不作为赠人的礼物?
玫瑰代表对方是自己心目中的美玉,非常有价值。
是非同一般的价值。
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委婉表达。
代表特别爱对方,愿意为对方干一切事,期望两人白头到老。
其二,没有理解赠人的动机。
赠人贵重物品,意味着对方在自己心目中具有崇高的地位。
可能是对方对自己恩重如山,必须赠送非常珍贵的礼物,才能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
还可能是对方将来会给自己带来巨大利益,赠送贵重物品是为了办成大事。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表达的是一种投入与产出、付出与回报关系。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说法,抓到的只是细枝枺节,没有抓住赠人的关键与核心。
属于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该说法只说清了一半。
即说清了投入和付出的是高价美玉。
但产出了什么?回报是什么?
并没有说明。
只说“手留余香”。
佘香不是回报,而是付出的副产品。
如果将其按照回报对待,这个回报恐怕太轻了吧?
收获玫瑰的全部香味之产出和回报,都无法与投入和付出划等号。
何况还是“余香”!
没有说明回报,等于告诉人们,没有什么回报。
这不符合付出者需要得到对等或更多回报的付出动机。
也不符合爱出者爱返的社会规律。
更不符合付出必有回报的社会现实。
付出了高价美玉,得到的只是手上有香味。
心理上有什么回报?精神上有什么收获?
都没有作任何交代。
赠人玫瑰,不仅是“手留余香”。
更重要的是,收获了梦寐以求的爱情,收获了一颗芳心。
赠人玫瑰,代表对对方价值的认可。
这是爱心的表白,是爱情的誓言,是求爱的心声。
用“赠人玫瑰,收获芳心”,更为妥当。
因为“芳心”是无价的。
用无价的“芳心”,对应贵重的玫瑰。
才符合产出大于投入的人性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