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一条:气瓶检验机构(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应当将检验不合格的报废气瓶予以破坏性处理。
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必须采用压扁或将瓶体解体的方式进行。禁止将未作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交予他人。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一条:气瓶检验机构(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应当将检验不合格的报废气瓶予以破坏性处理。
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必须采用压扁或将瓶体解体的方式进行。禁止将未作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交予他人。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