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工程观感质量检查,是在工程全部竣工后进行的一项重要验收工作,这是全面评价一个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质量,促进施工过程的管理、成品保护,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观感质量检查绝不是单纯的外观检查,而是实地对工程的一个全面检查。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验收,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观感质量检查的方法、程序、评判标准等,均与分部工程相同,不同的是检查项目较多,属于综合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核实质量控制资料,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正确性,对在分项工程中不能检查的项目进行检查,核查各分部工程验收后到单位工程竣工时之间,工程的观感质量有无变化、损坏等。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6.0.1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6.0.2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0.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6.0.4 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ᴀ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并移交给总包单位。
6.0.5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6.0.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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