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在工地上的包工头、管理员发工资问题:
现在工地发工资,总包或者劳务公司、建设单位、都是因为在大数据的计算下先满足农民工的工资要求。
在大门口安装了大数据门禁系统,实名制刷脸上下班。
特别是贵州茅台镇、习酒镇、习水县、贵阳市、遵义市区的工地,把这个大数据安排得妥妥的,农民工工资在这几个地方也非常有保障。
但是有一个问题让管理员、包工头非常苦恼,就是在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时候,绝大多数工地只解决了工人的,管理员和包工头就只能后面解决或者年底结清。
那是不是工地的施工员包工头或者带班师傅、塔吊司索工、信号工、就不算农民工了吗?难道是大数据处理出了问题?
首先“农民工”的定义是: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指出“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传统“农民工”的定义是:
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一般是指没有接受过系统的高等教育、从事的行业一般是体力活的农村户口进城务工人员,才称为“农民工”。
也就是说工地上的管理员、只要户口是农村居民,给用人单位产生了劳动就属于农民工的范围。就应该第一时间支付工资。
而工地上很多劳务很多用人单位就恰恰理解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了。管理员工资差不多都在年底或者压一个月工资,每个月都是预支的形式发放。
因此工地上的大数据实名制系统固然很好,同时也有很多弊端,比如:包工头的工资还有做计件的木工、钢筋工、砌砖、抹灰工、工资的算法是很难从这个打卡形式来放发,最后都要从包工头的工资报表中来发放。一旦造工资表,那么就没有办法来控制发放的准确金额。
要从根本意义上解决这个问题,绝非一个实名打卡就可以了的,必须要把计件的合同约定体现在大数据里,让数据能快速准确的进行计件量和价的计算,然后准确的方法工资避免了很多人随意造工资表,还有所有管理人员同样实行按月支付且优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