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探究
分析审减率高的原因先排除审核单位原因,单总结承包方本身责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1、承包方上报的结算文件含水率太高。
如结算书中填报了大额合同外的措施项目费用,结算时被审核方快刀斩乱麻地切除了,无故为审核方做贡献了审减率和项目提成。
有许多人说措施项目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办理签证,这种解释就是在误导承包方虚报措施项目费用,真正的措施项目费用投标时不计取费用,结算时不会得到补偿,个别特殊补偿情况也可能发生,但毕竟是个例情况不在此做经验之谈。
遇到措施费项目的签证承包方可以申报结算款,但不要开口就是百万元的结算金额,这样报结算容易被直接审核为0元,措施费项目增项结算可以报价几万元,被审核清零也不算大额扣减,能要回几千元就算没有白做签证,结算回款率是关键。
2、承包方自己对上报结算书内容的含金量心中没底。
承包方在上报结算书时必须对结算书内容有个资金确保性的比例分类,如合同金额应该是100%要拿回来的钱,变更结算金额可能是上报金额的90%的回款率,洽商是85%等,这样分类后在上报结算书前组织公司或项目部人员做个结算评审。
一方面大家对结算书项目列项内容的完整性做个评估,主要是不要有丢项、漏项的内容;另一方面对资金比例做个分析,确保变更、洽商、签证能更多地要回钱来,第三对变更、洽商、签证资料的完整性做个补充:如深化图纸、影像资料、资料说明内容措词等。做到文字、图形和实物要一致,最后对结算书中的实物工程量要做进一步的复核防止虚报产值。
如4.45亿那个项目如审核方所描述,一层楼踢脚一审扣减了2600m,到三审扣减了800m后承包方同意签字了,这种工程实物量错误不管是无意还是有意行为,最好不要在结算书中发生。
上报的结算书中实物量部分要实事求是,1m踢脚工程量也不虚报,即使上报10000m踢脚线工程,最后1m也不能让审核方扣减下来。上报1000万结算,确保要拿回900万以上,防止上报1000万,被扣减400万,最终总结半天因为工程量虚高被审核扣减怎么说都是自己的错误。
3、承包方不懂工程造价的基础实操理论,不会用自己的权利去要钱。
工程项目结算过程中被审核方无理扣减工程款是常态,但学会维护自身的权益也是承包方要掌握的技能。如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条款到了法厅之上解释权在承包方而不是发包方,这种基础性的法律常识还是要知道一些,如遇到下面这个案例可以帮助避免损失。
案例合同条款:乙方超过计划使用甲供材料设备1 %的部分,甲方按本合同履行期间市场价的5 %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
这个案例的焦点不是合同条款本身5%的加收费用的扣减惩罚,而是合同条款前半句说的超出1%比例部分是以什么为基数计算得出的结果。
如:钢筋市场价4000元/t,清单工程量100t,组价时定额消耗量是按104t计价,实际施工用了105t钢筋,超出预算范围的1t达没达到合同条款中1%的比例用公式验算:
(1/104×100%=0.96%而不是用1/100×100%=1%)
可以看起出超出合同1t的钢筋消耗量没有达到合同条款1%的加收费比例,不能执行1×4000×5%=200元的费用扣减惩罚。如果结算时不注意这类细节,这些钱被扣减掉都不知道怎么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