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旧钢管
a. 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表5-2序号3的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b.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表5-2序号4的规定。
2). 扣件的要求
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1) 新扣件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2) 旧扣件
旧扣件在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 脚手板的要求
每块脚手板的质量均应不大于30kg, 本工程均采用毛竹片制作的竹串板。
4). 连墙杆的要求
连墙杆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2. 脚手架搭设技术质量要求
1). 纵向水平杆要求
(1)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长度≥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局部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符合下列规定:
a、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
b、纵向水平杆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c、铺设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2). 横向水平杆要求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a不应大于0.2
,且不应大于300mm;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应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当使用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3). 脚手板的设置
(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竹串片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脚手板的铺设根据情况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300mm;搭接铺设时,接头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4) 立杆
(1)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也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水平下方的立杆上。
(3)脚手架底层步距应不大于2m。
(4)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应按设计要求布置;
(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部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
b.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立杆顶端应高出女儿墙1m,高出檐口上皮1.5m。
5). 连墙件
(1)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计算外,尚应符合表5-3的规定;
注:h——步距;la——纵距
(2).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b.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c. 连墙件的布置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而后采用方形、矩形布置采用;
d.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3). 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4)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b、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有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7)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用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6). 门洞
(1). 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型式,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应在45°~60°之间。门洞桁架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本工程步距(h)大于纵距(la),应按规范采用B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双排脚手架门洞桁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5个平面内的图示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
b. 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c. 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构造要求。
d. 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e. 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7).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要求
(1)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2) 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5-4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b. 24米及以上脚手架必须连续设置剪刀撑。
c.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构造要求;
d.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 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门洞桁架的构造要求;
b. 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8) 斜道要求
(1) 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a.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采用之字型斜道。
(2)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b. 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c. 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d.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e. 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要求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并按要求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3) 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b.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c.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2. 脚手架工程质量控制
脚手架以完成该建筑物一层高度为单位组织验收,脚手架成型交验班组内实行“三检制”,合格后报质量员检验,合格后依次报项目安全员、项目负责人进行核定,并填定预检记录表格、质量评定表格和报验单,对于脚手架成型过程中要点真实记录。每个环节检查出质量问题(不符合本方案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视性质、轻重等查处上一环节责任,并由上一环节负责人负责改正问题。
4. 脚手架工程的规范要求
按照本工程确保的目标,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制定脚手架搭设质量的规范要求。
1).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应附合下表的规定。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六. 安全、环保、文明施工
1.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 材质及其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1) 扣件的紧固程度应在40~50N·m,并不大于65N·m,对接扣件的抗拉承载力为3kN。扣件上螺栓保持适当的拧紧程度。
对接扣件安装时其开口应向内,以防进雨水,直角扣件安装时开口不得向下,经保证安全。
(2) 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 钢管有严重锈蚀、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禁止使用有脆裂、变形、滑丝等现象的扣件。
(4) 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铁丝、竹篾、塑料混用。
(5) 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 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1) 脚手架的基础必须经过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做到不积水、不沉陷,顶板基础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才能施工。
(2) 搭设过程中划出工作标志区,禁止行人进入、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严禁在无人指挥下作业。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时必先告诉对方,并得到允许,以防坠落伤人。
(3) 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 脚手架及时与结构拉结或采用临时支顶,以保证搭设过程安全,未完成脚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确保架子稳定。
(5)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6) 在搭设过程中应由安全员、架子班长等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证。每两步验收一次,达到设计施工要求后挂合格牌一块。
(7) 外脚手架的卸荷严格采用合格的钢丝绳通过梁上锚筋与脚手架连接,严禁私自拆改。
3) 脚手架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 结构外脚手架每支搭一层,支搭完毕后,经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组长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
(2) 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载不得大于3kN/m2,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3) 结构施工时不允许多层同时作业,装修施工时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两层,临时性用的悬挑架的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1层。
(4) 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3.6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5) 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栅栏,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6) 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4) 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1) 拆除前,全面检查待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拟订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行技术交底后才准工作。
(2) 架体拆除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缆风绳、连墙件及被拆架体各吊点、附件、电气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3) 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4) 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5) 在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6) 每天拆架下班时,不应留下隐患部位。
(7) 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8) 所有杆件和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准在杆件上附着扣件或两杆连着送到地面。
(9) 所有的脚手板,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以防脚手板和垃圾物从高处坠落伤人。
(10) 拆下的零配件要装入容器内,用吊篮吊下;拆下的钢管要绑扎牢固,双点起吊,严禁从高空抛掷。
5)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上岗前及每年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6)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7) 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8)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本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9) 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10) 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11)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12) 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13) 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4)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5) 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6)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2. 环保、文明施工要求
根据脚手架施工的特殊性,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施工时做到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等,现场严禁吸烟。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爱护场内的各种绿化设施和标示牌,不得践踏草坪、损坏花草树木、随意拆除和移动标示牌。
3.严禁酗酒人员上架作业,施工操作时要求精力集中、禁止开玩笑和打闹。
4.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发上岗证,凡患有高血压、贫血病、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一律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5.上架子作业人员上下均应走人行梯道,不准攀爬架子。
6.护身栏、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安全网等影响作业班组支模时,如需拆改时,应由架子工来完成,任何人不得任意拆改。
7.脚手架验收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如需做局部拆改时,须经技术部同意后由架子工操作。
8.不准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作业人员不准攀登架子上下作业面;不准推车在架子上跑动;塔吊起吊物体时不能碰撞和拖动脚手架。
9.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10.在架子上的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动脚手架的所有拉接点和脚手板,以及扣件绑扎扣等所有架子部件。
11.拆除架子而使用电焊气割时,派专职人员做好防火工作,配备料斗,防止火星和切豁物溅落。
12.脚手架使用时间较长,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检查,发现基础下沉、杆件变形严重、防护不全、拉接松动等问题要及时解决。
13.要保证脚手架体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14.施工人员严禁凌空投掷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材料、工具用滑轮和绳索运输,不得乱扔。
15.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防止掉落伤人;登高要穿防滑鞋,袖口及裤口要扎紧。
16.脚手架堆放场做到整洁、摆放合理、专人保管,并建立严格领退料手续。
17.施工人员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确保脚手架施工材料不浪费。
18.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应随时整理、检查,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妥善保管。
19.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天气停止脚手架作业。在雨季要经常检查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有无积水等杂物。若有则应随时清扫,并要采取防滑措施。
七、附件:脚手架设计计算
八、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