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个朋友他承包了一个土石方工程,他以前是搞矿产资源回收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他承包的这个工程开挖、爆破、外运等所有施工任务都是没有钱的?当时很多人不解?而且他们从一进场至结束,一天都是差不多24小时干?大概一个月时间不到,就把这个项目的土石方约40多万的土石方工程搞完了,大概在这个项目赚了差不多两百多万。
我当时也不解,后面通过聊天,再知道他接这工程的真实原因。他的一个朋友是搞公路工程的,而且离这项目大概只有十公里左右,他们需要大量的土石方回填低洼位置,而且工期特别紧张,当时他这个朋友就找了他来帮忙,因为他是本地人。他后面这里在他们距离他朋友的这个项目刚好有一个项目要立即进行开工建设,为了把这里的土石方工程搞到手,他找到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把这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承包了,而且还是免费开挖外运,前提条件是建设单位派专业人员进行标高控制及开挖范围,而建设单位当时提出工期只给两个月,否则,施工单位无任何条件进行退场,且要求每延误一天要求按20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当时,很多人都不知道我这个朋友要干什么?为什么要签这样的合同呢。当时很多想做这土石方工程的竟标老板还多次向建设单位进行投诉他们,说他们经济实力不行,做两天就会停工,到时会影响工期,无法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什么的。
最后,建设单位心想,反正不要钱,试两天看一下不就知道了吗。这时,建设单位跟我这个朋友说了很多条件,问你确定你免费为我们开挖外运吗?你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吗?你愿意立刻签订合同吗?你愿意立刻安排施工吗?你愿意交纳20万作为工期保证金吗?等等这一系列的条条框框的问题。我朋友当时就给了承诺,只要你们立刻愿意让我施工,我下午就可以把三台250型挖机、2台推土机、40台后八轮全部到位,且立马开工,并在一个月内完成你们这里的施工开挖任务。建设单位不解?当时抱着试一下的态度,拿了一个合同进行签约,合同上面写着,本合同施工单位必须在今天下午按承诺的机械设备全部到场,且进行施工,合同工期60天,如果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或认为施工单位不具备足够施工力量或影响工期时,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等等。也就是说这个合同只对施工单位(我这个朋友)有约束力,而建设单位既不出钱也不出力,随时可以解除合约。当时我这朋友只看了一下工期,其它条款看都没有看,直接就把合同签了。
该土方合同签好后,大楖在一个小时的样子,全部机械设备就进场了,我朋友还安排了两班倒,大概25天左右,该土石方合同的施工任务全部完成了。当时的建设单位,没有想到他们的动作那么快,心想这土方石正常干,按道理也得两个月。因为这个土石方工程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且又没有花钱的前提下,建设单位的负责人还得到了老板差不多60万的奖励。后面,我这个朋友也收到了建设单位的一笔辛苦费,大概10万元。虽然,合同没有约定,但建设单位对他们的付出表示了认可。而我这个朋友就一个月时间,谈了好几个这样的项目,一个月时间差不多挣到两百多万。
以上分享的案例不仅土石方免费开挖、外运,反而还赚到了钱。其实,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其实很多时候也是机缘巧合与资源整合。这更让我想起的一句人生感悟的话:那就是朋友多了,路也就宽了,挣钱的道路也不再是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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