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第3.0.5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 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 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条文说明
3.0.5 本条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进行了规定。
1 有些分期分批建设的项目跨越时间很长,还有些项目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修装饰和机电设备安装并不是由一个总承包单位完成,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项目,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可分阶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中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除上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外,施工单位还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对具有一定规模的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相关论证。
4 有些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如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的大型建筑工程,其钢结构分部规模很大且在整个工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需另行分包,遇有这种情况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其施工方案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