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施工的需要,单塔、群塔交叉作业也越来越多,从客观上给施工带来很多不安全因素。为了确保塔吊安全运转和人身安全,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塔吊作业人员负有重大责任。为便于记忆和遵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特印制“安全须知”请塔吊司机、信号工牢记并遵守。
一、 塔机人员做到“五禁止”:
1、 塔吊在操作过程中,被吊物禁止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2、 塔吊司机和信号工禁止酒后作业。
3、 塔吊司机和信号工禁止倒大班进行疲劳作业。
4、 信号工禁止站在楼上指挥楼下的吊装作业。
5、 现场使用的吊斗、大模板、钢筋笼等,吊耳开焊或使用螺纹钢筋焊成的吊耳,禁止吊用。
二、 塔机运行时坚持“五让”
塔机运行中,当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坚持“五让”顺序原则进行操作。
1、 低塔让高塔
2、 后塔让先塔
3、 轻塔让重塔
4、 动塔让静塔
5、 客塔让主塔
三、 塔机人员做到“七必须”
1、 塔吊司机、信号工使用的对讲机必须专机专用,经统一确定频率并锁定后,使用人员无权改变频率。
2、 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与吊塔司机的应答制度。即先呼叫塔机编号,待司机应答后,再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3、 信号工指挥站位必须在作业点。起吊后必须时刻目视吊钩与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塔吊司机必须环视相邻塔机工作状态,吊物落点要适当。
4、 信号工发出的指挥语言必须准确、简短、完整,要求口齿清晰。
5、 塔吊司机与信号工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岗时必须当面交接。
6、 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
7、 在吊运过程中,被吊物理地面30至50公分时,停止起吊,对被吊物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四、 塔机、信号工严格执行“十不吊”
1、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 斜牵斜挂不吊。
3、 吊物重量不明确或超负荷和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吊。
4、 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吊。
5、 吊物上有人不吊。
6、 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吊。
7、 埋在地下物体不吊。
8、 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时不吊。
9、 零碎小物料无容器和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的不吊。
10、 五级以上的强风天气不吊。
五、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1、 断丝: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捻距内交互捻达到钢丝绳钢丝总数的10%。同向捻达到钢丝钢丝绳总数的5%。
2、 腐蚀和表面磨损:钢丝绳当其表面钢丝被磨损或腐蚀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时。
3、 钢丝绳整股破断。
4、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 钢丝绳出现下述情况:
① 钢丝绳压扁
② 钢丝绳股松弛
③ 钢丝绳波浪形
④ 钢丝绳扭结
⑤ 钢丝绳弯折
⑥ 钢丝绳起壳
⑦ 钢丝绳股内钢丝飞出
⑧ 钢丝绳绳芯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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