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作业条件
障碍物拆迁
设置排水设施 施工便线设置完成
修建临时设施
④技术准备
完成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 施工方案、
动工报审等手续审批完成
(3)测量放线 施工前对路中线现况地面高程进行校测,并与设计纵 断面图进行核对。在道路中心线桩测设后,测量横断方向, 根据道路设计横断面及现况地面高,放出路堑上、下坡脚 线及高程控制桩。
①基本要求: 所有导线、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和增设的水准点、横断 面复测和补测等工作,测量精度、技术要求等应符合《公路 勘测规范》(JTG C10-2007)、《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 F10-2006)或《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控制桩点,并及时恢复被破 坏的桩点。每项测量成果必须进行复核,原始记录应存档。
②导线复测 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增设满足相应精度 要求的附合导线点。 同一项目内相邻施工段的导线应闭合,并满足同等级精 度要求。
③水准点复测 使用监理工程师所交付的水准点,应首先进行相互之间 查对复核,并尽可能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容许误差范围 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 沿路线每500m宜有一个水准点。在结构物附近、高填 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 临时水准点应符合相应等级和精度要求,并与相邻水准点闭 合。
④中线放样 路基开工前,应采用坐标法进行全段中线放样,并固定 路线主要控制桩。 中线放样时,应注意路线中线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 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监理工程师 协调处理。
⑤路基放样 横断面测量应逐桩施测,断面布置数量及横向测点应与设 计对应,施测宽度应满足路基及排水设施的需要。 对深挖高填路段,每挖填3~5m或者一个边坡平台(碎 落台)应复测中线和横断面。
(4)清理场地
①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 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对于路堑 路段的边坡开挖线至截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
截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
②清除路基范围内表层(100~300mm)(或按照设计要 求),将清除土方临时堆放于相应的弃土场内,用于中央分 隔带、边坡、弃土场地的绿化。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 行填前碾压,使其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③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 基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
路基清表
④路基跨越河、塘、湖、海地段,应采取措施修筑围堰, 排除积水,清除不适宜材料,并按设计图纸要求工艺进行 填前处理。
⑤在水田、堰塘等地势低洼、容易积水的路段,应结合排 水沟的设置开挖临时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在清除表土 后,进行晾晒并碾压密实。
(5)路堑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无论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 进行,禁止乱挖、超挖,不得掏洞取土。开挖路基时,不 应直接挖至设计标高,应预留找平压实厚度。
①横挖法:横向开挖,适用于开挖较短的路堑。
单层横向全宽挖掘法:一层开挖,适用于开挖深度小且 较短的路堑。
多层横向全宽挖掘法:分层开挖,适用于开挖深度大且 较短的路堑。分层厚度对于人工开挖为1.5~2.0m;机械开挖 为3.0~4.0m。
②纵挖法:纵向开挖,适用于较长的路堑。分为分层纵 挖法、通道纵挖法、分段纵挖法。
③混合式开挖:横向与纵向开挖混合使用,适用于路堑 较长、开挖深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