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深入贯彻实施《规程》、《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团结教职工努力完成幼儿园的保教任务。
2.具有开放的眼光和创新意识,带领全体教职工深入幼教改革,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办园质量。
3.负责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聘任、调配工作、指导、检查和组织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5.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教职员工的工作,对部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6.充分发挥党、团、工会组织及各职能组作用,关心教职工生活和工作,维护教职工的正权益。
7.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8.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职工困难。
9.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合理使用经费,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10.密切与幼儿家长联系.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儿知识.争取家长对幼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幼儿园为家长、为社会服务的质量。
11.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做好社区工作。
12.积极做好对外协调工作,促进幼儿园的整体协调发展。
13.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水平.以身作则,做好全园职工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