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保安人员的职责不仅仅是“守门”
王营(特约评论员)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校长崔建梅发现,很多学校安保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为此,她呼吁制定国家层面的《中小学安全专职保卫人员配备标准》,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应当参照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确保校园保安配备率100%。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中小学保安人员的职责就是“守门”,平时按时开门、关门,门口摆放一张桌子,盘问进校人员去向,作好详细登记……因为对保安人员的职责定位存在认知偏差,许多学校在安排保安人员时,要么安排一些年龄较大的本校离退休教师,要么从社会上招聘临时工。
“守门”是保安人员的职责,但不是唯一职责,其职责应当是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学校偶发安全事故,为师生创造平安祥和的工作环境。从这个意义讲,保安工作非年老体弱的离退休教师能胜任,也不是随便招聘一个临时工“看看大门”那样简单。崔建梅代表的建议,不仅纠正了人们对学校保安工作的片面认识,也为解决当下学校保安人员的来源和管理提供了新思路。
首先,要明确中小学保安的配备标准。就目前情况看,无论规模大小,学校配备一个保安人员的现象十分普遍。保安的工资由学校支付,学校由于经费紧张,只能聘请一个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少,不能兼顾其他,这也是保安人员工作被简化为“看大门的”重要原因。制定国家层面的《中小学安全专职保卫人员配备标准》,根据标准,规模小的学校少配,规模大的学校多配。这样,保安人员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次,要明确保安人员的来源。学校负责聘用保安人员,必然会出现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等问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可以有效解决学校保安人员的来源和数量不足问题,同时还可以最大限度保证保安人员的专业素质。
再次,要明确保安人员的职责。中小学保安人员要把好大门、守好入口,要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校园内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同时,还要加强与公安、政法部门的联系,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为师生安全的守护神。
最后,要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公安部门下属的保安公司要加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培训,并负责对其进行管理和考核,按考核等级确定工资发放标准。保安人员要听从学校的调度和安排,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规模较大的学校要成立保安处,统筹安排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作者王营,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