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中明确规定:“期末考试、补考、缓考(考查)作弊或帮助作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该课程考试(考试)成绩以零分记。”
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凡考试第二次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好了,看到这里,相信大家都已经看清楚了,学校对该生的处罚完全是依照学校相关制度规定来进行的。都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有相关制度,就必须要遵守,否则,跟形同虚设就没有任何区别了。
其次,我们也可以看到,学校在对学生作弊的处罚上,还算“仁慈”,因为,没有说,只要发现学生考试作弊就会立即开除学籍,做出这么严厉的处罚,第一次作弊的处罚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当学生,第二次作弊时,才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所以,学校是给该生机会的,他在1月7日作弊时,是没有将其直接开除学籍,但是,他在已经背了处分的基础上,还要冒着被开除学籍的风险“顶风作案”,这完全是自己于自己的学籍不顾,完全不懂得珍惜自己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
所以说,大家没有必要再责怪广东财经大学过于“残酷”,毕竟,相比有些学校,只要发现学生作弊,直接开除学籍的做法,已经“人性化”了很多。
最后,希望大学生们,一定要仔细阅读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期末考试相关的制度,真的不是形同虚设,等你真的犯了错误,再去看的时候,就已经晚了。
希望,大家都诚信考试,拒绝作弊,挂科还可以补考,补考不过还可以重修,只要你真的用心去学习,根本不可能有人会因为挂科而毕不了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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