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教育部门)
17.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出台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8.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招生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时间、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不得采用衔接班、预录班、新生军训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
19.严禁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禁止公办高中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联手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相互“挖墙脚”。
20.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各地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2021年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招生名额分配向农村初中学校和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
21.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五
规范校外培训和进入中小学校的竞赛、活动管理
22.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时间和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加强学科类培训课程、教材、班次等的事中监管,对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与年检结果挂钩。(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
23.严禁校外培训与升学相挂钩。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以排名为目的的跨区、跨机构大规模学科类测试或变相测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作出与升学、考试相挂钩的保证性承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官网、培训点、自媒体、宣传单上宣传学生升学情况。(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
24.规范竞赛管理。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进入中小学校的各类竞赛必须经各级教育部门审核,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或出借场地给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省科协等,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
25.规范进校园活动。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开展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监督反馈长效机制,减轻学校、教师、学生负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等,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六
落实家庭教育责任
26.树立科学育儿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好《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根据孩子的兴趣和现状谨慎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责任单位:省妇联、省教育厅等,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
27.家校协同保证孩子睡眠时间。努力保障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 9小时、 8小时。家校加强沟通协同,控制好家庭作业时间,保障孩子基本睡眠时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妇联、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
28.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家长应当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经常进行户外锻炼,积极防控孩子近视;鼓励每位孩子掌握1—2项运动技能和1—2项艺术技能。安排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体育局、省妇联、共青团省委等,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
29.实施家长素养提升工程。省教育厅、省妇联联合办好网上浙江家长学校,向家长推送家庭教育资源。5年内70%以上的中小学校建立数字家长学校。学校要分年段开齐开好或及时推送覆盖身心健康、情绪管理、亲子沟通、生涯规划、时间管理、有效陪伴、网络新媒体使用等方面的系列化、规范化、适切化家庭教育指导课程。鼓励各地开设家长成长学院、实施星级家长执照工程等,共同促进家长素养的提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妇联,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
七
强化政府责任
30.坚决纠正片面的教育政绩观。严禁地方政府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中考升学率、高考一段上线率和上“北清”人数等评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严禁将升学情况与教育部门、学校及个人的考核、绩效、奖励挂钩。(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31.扭转招录人员唯特定高校、唯文凭学历倾向。探索研究调整用人评价标准,更加重视考察求职者的德商和情商、能力和潜力。发挥其对减负的社会“引导渠”作用。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人员,应当给予一般高校毕业生与名牌大学毕业生同等竞争机会,不得将特定高校的毕业生作为专才予以特聘。(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32.加强校外劳动实践教育,丰富学生实践体验。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设和认定一批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为中小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33.加强社会引导,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所谓的中考、高考“状元”。加强对网站、自媒体平台等的监管和引导,防止对减负工作的误导。推出中小学生减负公益广告,健全完善社会心理疏导机制,共同关心孩子成长。(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省教育厅等,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由浙江省省教育厅会同联合发文单位负责解释。
为保障方案施行,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发布制度。着手研制浙江省区域基础教育生态评价体系。主要通过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指数,检验和评价全省及区域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和减负成效。
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指数主要从三方面设置和采集:一是区域中小学生成长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府教育政绩观、包容就业环境、舆论引导环境、家庭教育环境、区域教育满意度等有关指标;二是区域基础教育内部的科学协调程度,主要包括公民办教育协调度、城乡校际均衡度、普职融通度、考试难度等方面有关指标;三是区域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指数,主要包括作业指数、补习指数、睡眠指数、学习压力指数、运动健康指数、近视率等。由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牵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从2020年开始,每年对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指标。
除了公布《减负方案》以外,浙江省教育厅还就出台背景,总体思路、工作原则、重点举措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小编摘选了部分问题与回答,一起来看!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是不是越轻越好?我们要减掉的是什么样的学业负担?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不是越轻越好。学生在学校学习就会有压力,适度合理的学业压力是学生开发智力、激发潜力、锻炼能力的必要条件,是必需的,我们也是鼓励的;但过重的学业负担则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和制止。
中小学生减负要减的是过重的校内外学业负担。减负不是简单地缩短在校时间、减少作业量、降低课业难度,而是要把校内外不合规、不合理、不科学的过重学业负担减下来,同时,要把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实践教育等方面有欠缺、未达标的强化起来。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表现在哪些方面?导致负担过重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当前,一些区域、一些学段的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表现在学生身上主要是“三多三少”,即作业过多、培训过多、竞赛过多、睡眠过少、锻炼过少、实践过少;表现在校外培训机构,主要是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表现在学校及教育有关单位,主要是中小学学科考试频率过高、试题过难;表现在区域层面,主要是部分区域的中小学校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不仅仅是学校的问题,也是家庭的问题,不仅仅是教育的问题,也是社会的问题,是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深层原因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五唯”的顽瘴痼疾在作怪,是升学观、就业观、录用观的扭曲及来自社会压力、家长焦虑的层层传导。
浙江省减负工作会不会搞一刀切?下步减负工作将突出哪些治理重点?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具体到小学、初中、高中学段衡量的尺度和要求是不一样的,具体到各地区、城乡、学校是有差异的,落实到学生个体身上和家庭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的。减负工作不搞一刀切,减负工作重点是要解决中小学生校内外学业负担过重和执行各项规范出现偏差等突出问题。在学段上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负担过重问题,尤其是校外负担过重问题;在内容上着力规范学校和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及教育教学行为,重点治理校外培训、竞赛活动、学校招生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在阶段目标上重点推动实现“三减三增”,即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在治本之策上重点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纠正片面的教育政绩观,树立包容的就业观。
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一些家长过早让幼儿园孩子学习小学文化学科知识,有必要吗?学校如何坚守“零起点”教学基本规范?
一些家庭让幼儿超前学习是由多种因素的叠加造成的,如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忽悠误导,部分民办学校掐尖招生助推,一些家长跟风,一些学校不淡定等,导致“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攀比式心态,并因为某些方面的所谓“优势”进一步加剧了家长的焦虑心态,造成抢跑的“剧场效应”。
人生不是短跑,也不是中长跑,是一场马拉松。马拉松从来没人抢跑,因为绝不会“输在起跑线上”。对于幼儿超前学习有效性的众多研究成果表明,幼儿“抢跑”学习小学学科知识,弊大于利,短期看孩子似乎 “赢在起跑线上”,长远看会“输在终点线上”。
一方面,幼儿超前学习小学的内容,一开始因其粗浅了解某些知识性问题而显得具有优势,但是到了2—3年级,基本上已经持平没有优势。正常学习的孩子,看似白纸一张,往往后劲更足,更适合描画与打造,也更有利于学校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科学开展教学。
另一方面,超前学习不利于幼儿的发展。首先,超前学习违背幼儿成长的身心规律,孩子没有在适合的阶段做适合的事情,往往会事倍功半。其次,超前学习与小学入学后的学习往往在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上会有偏差,影响衔接发展,很多孩子反而不适应学校的学习方式。第三,超前学习因学生提前获取部分简单的知识,往往会有骄傲和轻视心态,不仅不利于学习注意力集中与学习习惯的养成,也会让学生忽视能力和价值观的培养,对学生全人的培养是弊大于利的。
如何真正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防止学前抢跑的“剧场效应”?一方面学校需要有办学坚持,真正树立“零起点教学”的意识,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教学进度组织教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另一方面,需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幼小衔接教育观,不过分关注“起跑线”,而是更多关注孩子的“过程”和 “终点”;不过分关注知识的知道与了解,而是更重视德育正向、心理健康,更重视学习习惯、学习方式,更重视兴趣爱好、思维发展。
《减负方案》明确:中小学校各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习,请问这里的“中小学校各年级”包括高三年级吗?
经省政府同意,2019年4月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就已经明确:中小学取消一切形式的集体文化补课。
《减负方案》进一步明确:禁止利用周末和节假日集中补习。中小学生寒假、暑假假期分别为3—4周和7—8周,具体放假、开学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明确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各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习。
这条规定涉及的对象范围包括高三年级。各地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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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公众号“教育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