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书法最常见的有五种书体,相互之间存在着流变和发展的关系。了解每种书体特征,对学习书法有很大的益处。
作者:文质彬
齐白石作品《松柏高立图篆书四言联》 资料图
篆书是文字之宗,有多种形态,如甲骨文、大篆、小篆、蜾扁和诏版等。张怀瓘《书断》中说:“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指明了篆书的社会实用功能。篆书主要特点是“圆”。但甲骨文除外,因直接刻契于龟甲兽骨,必以方折方可便利,用笔、收笔和线条都是以尖利、硬直为主;金文大多刻于鼎铭瓦罐壶上,圆形物品助长了圆势。
篆书在可识读性上存在相当难度,隶书则充分避开这一点。和篆书相对立,隶书之美在于方整,变篆书的曲为直,篆书线条美在隶书中表现为波磔的广泛使用,字里行间呈现出各种形态,骏健奋发、微少涵停,用笔以露取代篆之藏,顿笔方折,强调势变。
行书也称行押书,是应用最广泛的书体,介于楷草两体之间,《宣和书谱》说:“真几于拘,草几于放,介乎两者之间,行书有焉。” 相传为刘德升创造,实质上他只是一个集大成式的人物。行书最明显的特征是字形点画间有很多牵丝,将点画间蕴藏着的联系生动的表现出来,“行笔而不停,着纸而不刻,轻转而重按,如水流云行,无少间断,永存平生意”。在魏晋时期达到成熟,标志着书法自觉时期的到来。
草书是书法艺术中情感色彩最浓,艺术境界最高,同时也是技巧最难的一种书体,韩愈说:“喜怒、窘穷、忧悲、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舍弃了字形,只有线条的表现力。所以刘熙载云:“书凡两种,篆、分、正为一种,皆详而静者;行、草为一种,皆简而动者。”草书化时间为空间,一瞬间在纸面上达到情绪的展现和宣泄。
楷书是成熟最晚的书体,净化了篆书象形遗意,消尽了隶书古意。滥觞于汉末,完备于魏晋南北朝,至唐时达到顶峰。按照这一发展过程,楷书可分为晋楷、魏碑和唐楷。晋楷以魏晋时期的钟繇和二王为代表;魏碑是介于隶书和唐楷之间的不成熟书体。不成熟就意味有自然流变的成分,有出入规范的野趣;唐楷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此后楷法只体现出个人风格,而不能产生新的书体。唐楷则用“法”来概括,有法可循,这也是后世认为学书要从唐楷入手的主要原因。但也不一定,实质上,魏碑有规范和野怪两种形式,前者如《郑文公碑》和《张黑女》;后者如《爨宝子》和《马鸣寺》,从前者入手也不失为一条佳径。
在对各体发展有初步了解之后,书法创作中要针对个体特征,加以发挥应用。书法形式美主要由笔法、章法和结体构成,丰富的构成共同演绎成书法的意境。
笔法有方笔、圆笔、中锋、侧锋、藏锋、露锋等多种变化,彼此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在书写过程中产生无穷尽的变化,用笔方法虽多,但有基本规范,各种书体多有不同。隶书、楷书和行书一般都是以中锋和侧锋共用互为使换,篆书和草书主要用中锋来书写,但草书也有用侧锋的,如*的草书。
章法方面,篆隶楷属正书,安排规格多常见,因为字体的平正而使章法形成固定模式。行草书创作中则常出现错落有致、变化多端的方式。无论是行草书还是正书,对章法要求都是极高的,一方面正书排布易形成状如算子的局面,而行草书字无定法、定规,或大或小,要善于因势利导,随着创作情感的变化和笔势的起伏,灵活处理,在错落中体现和谐,但安排过甚,则容易形成人工刻意之迹,傅山说:“宁支离,勿安排。”这其中就包含了随意天成的发挥,孙过庭说:“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
结体包括对称、均衡、平正、奇险和向背等,其中对称是平正中最极端的形式,一般在篆书中出现颇多,而在以动态为主的行草书中,结体俯仰欹侧,随势生态,往往将单个字置于整体篇幅中来考虑,平衡中有不平衡,形成奇险而又和谐的布白,产生难以预料的美。
有初学者会误认为楷书注重法度,规矩森然,是一种高难度的书体,行草书注重自由发挥,相对来说要容易一些,可以先学行草书,实质上这个观点因人而异。学习行草书之前,须要有一定的正书功底。苏东坡有言在先:“真如立,行如走,草如飞。”行草书难的是要有一股“气”,势来不可挡,势去不可遏,实际是“有法无法,无法有法”,没有具体规律,注重个性的自由发挥,但不是信笔为体,“法”是直觉顿悟,缺少直观和程式化的学习模式,因而有一定的难度,这是提倡先学楷而后再习行草的本质原因。这一点也可从林散之“六十岁之后写草书”的话语中窥破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