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孕育了冼星海、萧友梅、马思聪、李凌等一批引领中国近现代音乐文化潮流的杰出音乐家。星海音乐学院的历史可追溯到1932年由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先驱马思聪、陈洪先生创办的广州音乐院;1985年12月,为纪念广东籍人民音乐家冼星海,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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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40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舞蹈学专业: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0 (高考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30
3.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舞蹈学专业:
综合分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4. 音乐表演专业: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基本乐科成绩高的考生。
5. 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6.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成绩全国排名在本系前6名的考生,文化分数线可下浮20分(高考文化成绩按750分总分计算),其中现代音乐与戏剧学院的流行音乐演唱、现代器乐演奏各6名,国乐系、管弦系和现代器乐演奏专业,单种乐器原则上不超过2名。
7. 音乐教育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均须参加声乐和器乐的科目考试,其中器乐广东省仅招钢琴、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小号乐器考生;非广东省仅招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长号、圆号乐器考生。
我校术科类(音乐)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的计算方式相同。
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各省本科录取分数线▼
天津音乐学院是中国北方地区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校为天津市高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1950年创办于天津的中央音乐学院,1959年7月,中央音乐学院(留津部分)改称天津音乐学院。1973年,改称天津艺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恢复天津音乐学院,分出美术部分另立天津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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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音乐学(音乐学)专业:
专业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12分。
音乐学(艺管)专业:
专业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99分。
音乐学(音乐批评)专业:
专业合格, 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89分。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专业合格, 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64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指挥):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9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9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美声)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6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民族声乐)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5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民乐大提琴、琵琶、三弦、扬琴、古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4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小提琴、中提琴、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管弦萨克斯管)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6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钢琴)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5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5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现代键盘、现代萨克斯管、爵士小号、爵士鼓、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电子手风琴)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4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1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学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5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专业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符合招生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招考专业录取原则,对考生的小考成绩与文化课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武汉音乐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中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也是中国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学校国家级音乐表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是湖北省高校第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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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录取原则与文化课分数线
(750分制)
1.音乐学专业(含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招考方向)335分;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295分;
3.录音艺术专业(含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招考方向)295分;
4.音乐表演专业(演唱、中国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钢琴演奏、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招考方向)285分;
5.舞蹈表演专业235分;
6.舞蹈编导专业2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