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幼儿园的音乐律动活动存在许多问题,很多教师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滞后,影响幼儿音乐素质和非音乐素质的发展。具体表现为:重视技能技巧的训练,强调单纯性的模仿;不能根据幼儿的感知规律开展音乐律动活动,较生硬地为教而教,不能从感受入手开展活动;不重视律动的质量和能力的培养。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要积极探索小班音乐律动教学的模式,积极采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提出:“在艺术活动领域里要给幼儿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的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象;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而奥尔夫音乐教育所强调的即兴性、灵活性、创造性,恰恰与新《纲要》有异曲同工之处。
3~4 岁幼儿在动手能力方面有明显的进步,特别是神经系统得到进一步发展,他们对周围世界充满无限的好奇心,总是会不停地看一看、听一听、摸一摸、动一动。小班幼儿喜欢学唱歌,尤其会对富有戏剧色彩、情绪热烈的歌曲产生很大的兴趣。他们也会试着用l~2种打击乐器打出不同的节奏,虽然节奏并不准确合拍,但已表明他们开始学着用自己的动作进行表达。鉴于此,教师应将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运用到音乐律动活动中,调动幼儿主体参与的积极性,让孩子们乐于参与律动活动,从中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强调利用最原始、最简单的节奏和音高元素,通过简单的拍手、打击乐器演奏和即兴歌唱等方式表达音乐。它抓住了孩子们好动的特点,以节奏为基础,借助动作进行节奏起步训练,让幼儿在做动作的过程中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巧妙地将身体动作与音乐结合起来。
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引领下,幼儿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聆听悦耳动听的旋律和歌声,欣赏优美的舞姿、绚丽的景色和鲜艳的服装道具。这些不仅符合幼儿的生活情趣,而且在幼儿的听觉、视觉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让他们在得到艺术陶冶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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