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虹桥小学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家长责任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每年的5月—9月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季节,孩子的安全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期盼,因青少年儿童冒险玩水导致溺水身亡的惨痛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孩子监护人职责,不论您有多忙,请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在首位,放暑假期间,孩子的一切安全问题全部由家长负责,学校已尽到了暑假前对学生进行的安全教育和对家长的告知义务。我校特提醒并明确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一、 家长、孩子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家长必须每天要对孩子做防溺水安全教育,让孩子知道预防溺水、珍爱生命的重要性。
二、 家长、孩子必须了解防溺水的相关知识,严防溺水事故。
1. 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1)下午放学后;(2)双休日;(3)节假日;(4)中午及其他不在校时间段。
2. 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2)孩子擅自下水玩水;(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4)其他未有大人监管的情况下。
3. 鉴于以上两条,家长要做好孩子暑假期间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严厉禁止孩子到河、溏、池、沼、沟渠、河道挖沙坑地带、水库主干渠、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区、污染水域等野外水域玩耍和游泳。严格要求学生做到防溺水“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4. 各位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委托好第二监护人。请各位家长要做到对孩子的“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5.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外出游玩时提醒孩子按时回家。
6. 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认真执行本责任书,教育孩子珍爱生命、安全成长。
安全警钟长鸣不止,希望每位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确保孩子假期身心安全。
南宁市虹桥小学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