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刚成立,百废待兴。全国第一次高考是在1952年8月15-17日举行。1979-2002年,考试时间调整为7月7-9日。从2003年开始,高考时间调整为6月7-8日,很多人认为是取自谐音“录取吧”。
高考的考试科目也在逐渐调整。第一次高考考试的科目是国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国语(俄语、英语)、历史地理、政治常识等八个科目,所有考生都需要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每一科的考试时间是100分钟,一共考试两天。
1978年,高考开始分为文科和理科开始考六项全能。文科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政治;理科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从这一阶段开始,高考的科目设置更加完善,体现了对人才培养的专业化要求。
1999年,高考考试科目设置推行“3 X”方案,其中“3”是各考生必考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X”为自由选择的综合科目,学生可以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中,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自行选择若干科目。
2014年,高考改革开始尝试不分文理科,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利,浙江和上海率先进行试点,设置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其中选考科目为3科。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开始第二批试点。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和重庆等八个省市选择了“3 1 2”的考试模式,其中“1”代表学生需要从历史和物理两门科目中选择一门,“2”代表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4门中选择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