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对事故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
2022年5月,王某与其他学生一起在教室内玩游戏,陈某欲加入游戏,遂伸手拦住玩耍中的王某,致其倒地撞到头部。后王某开始呕吐,医院诊断为右额部硬膜外血肿。治疗出院后,经鉴定,王某颅脑损伤,伤残等级十级。王某将学校及陈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就该起事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王某课间与同学玩游戏过程中,陈某伸手将其拦住导致其摔倒受伤,是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学校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教育机构,未充分尽到安全防范的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各方在事件中的原因力、责任大小及事件所造成的后果,法院酌定陈某承担25%的赔偿责任,学校承担75%的赔偿责任。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其所承担的赔偿依法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支付。
【法官有话说】通过该案审理,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校园是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的地方,校园安全事关重大,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应当多加注意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在课间游戏或集体活动时,要尽到安全提醒义务,防止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