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充分利用了这个政治生态环境,逐步削弱了主教控制大学事务的 权力,教会对大学的管理也逐步移交给大学法庭。在阿尔卑斯山以北的巴黎大学, 其大学组织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种抗争的结果,而这种抗争的焦点则是主教参 与大学事务的程度。12 世纪末出现的巴黎大学是巴黎城内各类学校发展和升华 的结果,在经历了明星教师的活跃和修道院学校的精品神学课程,巴黎大学在逻 辑和思辨神学的基础上建立了起来。
新兴的大学远远超出了主教座堂学校的延 续,其教师和学生的身份认同更趋同于教皇直接赋予权力的机构中的一员。因 为从 12 世纪末到 13 世纪 30 年代,教皇和法国国王先后给予了巴黎大学的师生 诸如教会地位、法律特权和学者保护法规,一方面,教皇遏制了巴黎圣母院主教 和副主教对巴黎大学的管辖,另一方面,法国国王也乐得认可巴黎大学成员的教 士特权身份,以减轻调解大学和城市居民冲突的行政成本,同时博取大学和教会 的感激和称颂。巴黎教师行会自治权力的形成,同时得到了教皇和卡佩王朝君主的有效支持。
无论是博洛尼亚的学生大学还是巴黎、牛津模式的教师大学,大学成员的等 级性差别并不大。而其他诸大学,皆以仿效博洛尼亚大学或者巴黎大学的模式来 创建,或者同时借鉴两种模式。以巴黎或牛津大学为模式建立的大学中,只有教 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成员。值得注意的一点,即使是所谓的教师大学,由于 许多神学、法学和医学学科的学生本身已是文科学院的教师,因此这些大学内部, 其成员等级性差异事实上比教师大学这个称号所带给大家的想象要低一些。真正 被排除在这个行会特权之外的,只是人文学系的普通学生,他们通常是青少年甚 至是孩子,以及依附于大学生活的附属人员,包括教师或学生的仆人、纸张供应 者、书商、抄写员等等。
另一类今天我们称之为学生大学的学校,其中以博洛 尼亚大学最为著名。这些大学的行会仅仅由学生组成,教师只是通过每年与大学 签订雇佣契约而成为其雇员,当然这也并不能阻止教师们创建自己的组织及博士 协会,其主要职责就是组织考试及授予学位。中世纪大学作为一个整体的行会 机构,它内部还分为了学院、同乡会等一系列的分支机构。
随着大学的发展,学院成为了大学中最重要的分支机构,学院往往意味着教 授一门学科的所有成员,不同大学的学院基本包括一个低级学院(文学)和三个 高级学院(法学、医学和神学),多数大学只有 2 至 3 个学院。教师和学生既是 学院的成员,同时也是大学的成员。③在巴黎大学及其他仿效巴黎大学模式的大 学中,往往符合这样的结构。在博洛尼亚大学及其仿效者之中,体系结构与此不 同,作为学生大学相对重要的并非学院,而是同乡会。每个同乡会都有一个独特 的地理来源。
巴黎大学的基本管理是通过学院来进行的,尤其是在那些没有同 乡会或同乡会并不那么重要的大学。文学院内有大量的教师和学生,尤其是在阿 尔卑斯山以北的地区,文学院的行政人员不仅代表文学院的教师行使权利,甚至 还能代表整个大学的教师群体。作为一个分支机构,学院有自己的负责人,通 常称为院长(dean),一个财务主管,一名执杖礼者,一份共同遵守的章程以及一 枚印章。在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文学院占据了支配地位,高级学院不再另设院 长。从 13 世纪中期开始,文学院院长一职已经成为整个巴黎大学的实际*。
虽然一样拥有学院和同乡会,与巴黎大学不同的是,博洛尼亚、帕多瓦和佩鲁贾等大学的同乡会在中世纪早期大学的组织结构中扮演着一个更为重要的角 色,在这些大学里,大学校长往往是由同乡会的领袖选举产生的。学校被划分为 两个联盟,即山南联盟(Cismontane)和山北联盟(Ultramontane),划分的方式 取决于学生来自意大利境内或境外。山南联盟的学生主要来自意大利半岛境内, 山北联盟的学生主要来自阿尔卑斯山脉以北的地区。同时,两个联盟内部,又按 照更小的生源区域划分把学生分在了多个不同的同乡会。例如,佩鲁贾大学内有 德意志同乡会、法兰西同乡会以及加泰罗尼亚同乡会。
而在最初的巴黎大学中只有文学院(其最大的学院)内有同乡会,主要是法 兰西同乡会、皮卡迪同乡会、诺曼底同乡会和英格兰-德国同乡会。这些同乡会的 人员构成主要来自文学院的文学硕士,也包括在文学院获得了学位的高级学员中 任职的教师。不同的同乡会有一名学监来领导,他由教师们每月选举产生,可以 多次当选。每个同乡会都拥有自己的印章、注册登记簿、收支记录和图书馆。在不同体量的大学中,同乡会的规模和数量都不一样,在牛津大学仅有 2 个同乡 会,萨拉曼卡大学有 4 个同乡会,而在西班牙的莱里达大学,其法学院的学生被 分在了 12 个同乡会,其中有 6 个都是外国学生同乡会。
行吟学子的主要成员都是中世纪学校和大学的学生。首先,具体了解一下中 世纪学校和大学学生的总体情况,能够发现学生群体的普遍特点,并进一步比较 出行吟学子的独特性。中世纪学生身份的认定异常复杂,而学校和大学之间互有 交叉,学生身份也没有明确的区别,他们都是大学和学校的成员。在不同的大学 中学生的年龄跨度也非常巨大,从 14 岁以下的儿童到三四十岁的成年人在注册 时,根据地位进行宣誓和收取不同的“注册费用”,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了学生与 其他普通人的差别,学生作为大学成员,享有一定的社会特权。
与现代大学不 同,中世纪大学中许多由个人集合而成的群体,代表学生在大学生活中不同的侧 面,包括学院,同乡会,学社以及其他群体,这些都是在同一组织水平上相对独 立的社团。④除了大学同乡会、学生社团等正式的团体以外,各类学生还组成了 很多小团体,这些团体常常是在学生们结伴前往大学城的途中形成,并在学校学 习期间继续发展。
在 1441 年的阿维尼翁,有 200 多名学生在那里创建了一个名 为塞巴斯蒂安学生会的社团。该组织制定和安排了共同的宗教仪式和队列培养成 员融入到共有和谐的生活当中,在成员贫病时关心照料他们,在成员与外界发生 冲突时帮助他们。前往另一个国家学习的旅程,途中充满危险;而到达之后,还 会遭受大学老生欺负;在寻找住处时,也存在被住宿寓所的房东任意加价;甚至还会为寻找某本手抄本而被书商欺骗。
在“不太友好”的城市里,孤独的外来 学生组成利益联合体,成员说相同的语言或者有共同的兴趣爱好。作为一个团体, 他们能更好的照顾自己,并更加轻松的面对长期游学国外的各种困难。在这个 背景下,这些学生团体中,逐步形成了各种非正式学生团体,行吟学子便是其中 之一。
就社会形象而言,无论从学院、还是从同乡会,或者其他学生团体来划分中 世纪大学的学生,或者确认哪些学生分别来自哪些不同的社会阶层,其实都一样。 几乎所有的学生在中世纪社会都没有什么好名声。
13 至 15 世纪的记录中,到处 可以看到对大学生的抱怨。学生们爱大吵大闹、打架斗殴、嫖妓夜饮、唱歌跳舞、 或沉迷于打牌下棋,并四处游荡、日夜不分,喜欢在酒馆中狂饮,并与城市居民 发生冲突,携带和使用武器。充满诱惑和自由自在的城市生活,比起大学和知 识本身而言更加吸引他们。为此在学校内部管理中,大学章程建立起各种规范, 适用于管教所有学生,包括从学习文法的新生到神学博士在内的在校注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