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五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第三章 报名
第六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我省报考点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以及户口或者工作地在我省的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名。
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一般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本省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一般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报考点报名,网上确认须提供考生本人报考点当地户口本;选择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点(包括外省户口在本省报名和本省户口跨市、州报名,以下简称异地报名)报名时,网上确认须提供所在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包括已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电子证件和卡片证件,不包括申领居住证的凭证或者电子记录),或所在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
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规定。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件、证明材料的,在报名、考试、录取、入校学习、取得毕业证后的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学历,由发证高校收回毕业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207)仅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报考在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第七条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所有考生在预报名或正式报名期间均可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考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2024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限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仅限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网上缴纳报名费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可补缴,未完成缴费者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未取消网报信息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1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和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等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名费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报名费为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报名费为160元。
第八条 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按照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所有湖北省报考点考生须于2023年10月30日-11月5日(准确时间以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为准)登陆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真实有效的照片、证件、证明、凭证等图片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
3.在2024年9月15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其他具体事项请于网上确认前及时查阅报考点相关公告。
第九条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