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考试
第十条 初试。
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考生考试时需自带文具,包括2B铅笔、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擦、直尺、透明垫板、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禁止使用铁制文具盒)等考试必备用品。
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第十一条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要进行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如有必要,招生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我校语言研究所、生命科学学院、社会学院和伍伦贡联合研究院各专业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与同等学力考生一起加试。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4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全部复试工作将在4月底前完成。复试具体内容、调剂政策及考核录取要求以届时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或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第五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十二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时招生单位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部门、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六章 推免生
第十三条所有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第七章 学费标准和学制
第十四条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及学制如下:
(此收费标准有待省物价局审核备案,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实际收缴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
第八章 奖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渠道。
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第十七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0.6万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学校专项资助10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发放学校专项资助1500元,资助时间年限与学制对应,每年按12个月发放。
第十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5万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1.2万元/年、三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年。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2万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4万元/年。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助学金,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有校长奖(学生)和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