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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一些快递员送快递,有时会未经收件人同意,就将快递存放在自提点或其他存放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万一包裹被人签收了,买家应该找谁进行索赔呢?
2022年1月,小梁在电商平台购买了价值5000元的电脑硬盘。可在几天后,平台物流信息却显示快递已签收,但小梁并没有收到快递的任何取货提醒。于是小梁通过平台配送信息,拨通了快递配送员老王的电话。沟通之后,老王意识到快递可能被冒领了,便立即报警。因为嫌疑人迟迟没有找到,小梁也没有得到配送方的进一步解释,随后他将电商平台、物流公司和老王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在法庭上,电商平台方面认为,货物是在配送员配送过程中丢失的,应该由物流公司理赔。而物流公司认为,物流公司和小梁不存在合同关系,应该由电商平台垫付后再找其协商赔偿问题。
电商平台和物流公司需要赔偿吗首先小梁作为买方,和卖方电商平台之间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基于买卖合同,小梁应当支付商品的价款,电商平台应向小梁交付约定质量的商品。根据民法典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此,在买方未收到货品的情况下,视为卖家违约,责任应由电商平台承担。
而卖方电商平台和物流公司形成的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基于运输合同,物流公司应当将商品完好无损送达至买方小梁手中,卖方应当支付快递运输费用。
因此,电商平台和物流公司存在快递服务关系,在货物交给承运人物流公司配送中丢失的,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快递服务协议》划分相应的责任。而配送员老王的配送行为责任归属于物流公司,双方责任应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进行划分。
最终,法院审理判决,由电商平台赔付小梁四分之一的货物价款,剩余的款项则由物流公司方面进行赔付。
快递可以未经同意放在代收点吗一些快递员为了省事,会未经消费者的同意,而直接把快递放到快递箱、附近的小店或超市代签收或代保管,实际上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因此,快递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快递放置于代收点后丢失的,应不视为交付,消费者可以向卖方主张退款或赔偿。
如果快递公司经过了消费者的同意,将快递存放于代收点后丢失的,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就和卖家无关。在这样的情况下,责任由谁承担,就要进一步区分代收点是有偿保管还是无偿保管。当代收点为有偿保管,那么代收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代收点能够证明对快递没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那么消费者只能自行承担后果,除此之外,其他情况由代收点承担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如果未签收前快递包裹不慎丢失,可以向电商平台和快递公司客服投诉,协商处理方法。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邮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