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旗主制度的形成源于关内,努尔哈赤时期八旗旗主已经形成,但真正被固定下来的则是在崇德时期,除了镶黄、正黄由皇太极亲领外,其他六旗旗主分别为:
正红旗旗主代善,镶红旗旗主岳托,正白旗旗主多铎,镶白旗旗主多尔衮,正蓝旗旗主豪格,镶蓝旗旗主济尔哈朗。顺治时期,正白旗纳入上三旗,剩下的只有下五旗的五个旗主。
这五个旗主王爷清一色都是大清开国的铁帽子王,他的旗主地位一直到清王朝灭亡都没有发生过变动。而且各旗旗主仅有一人,并不多设。所以,康熙帝的皇子虽然被分封到下五旗,但没有一个皇子是旗主。
说到这里就会引申出另外一个概念——八旗领主。了解八旗制度的读者肯定是清楚的,各旗下设有不同数量的参领、佐领。一般情况下,各旗下设三百至四百个佐领不等,并且各旗都是以佐领为单位分封给各皇子的。
康熙时期,为了遏制旗主的势力,康熙帝采取了分散旗主权势从而达到集中皇权的目的,将下五旗的为数不等的佐领分给皇子,以制衡旗主的权力。这些领有不同佐领数量的皇子就是所谓的领主。
还以十三爷胤祥为例,他被分到了正蓝旗下,领有8个佐领,这8个佐领也就属于胤祥的下属,与佐领下人形成了主属关系。尽管从名义上来讲,正蓝旗的旗主仍然是肃亲王豪格的子孙,所有佐领下人都要视肃亲王为旗主,但实际分给胤祥的8个佐领下人,已经不再直接听命于肃亲王。
那么是不是说胤祥手下的8个佐领就是他的私人财产了呢?显然也不是的,八旗制度十分复杂,关外时期旗主对该旗下属有着绝对的掌控权,手握生*之权。崇德时期,皇太极在各旗设管旗大臣,即固山额真,负责实际行政方面的管理,这样就分散了旗主的权力。
康熙时期,设立了各旗单独的衙门,旗主已经不具体管理事务。至于分给皇子的佐领,也是属于国家财产,皇子作为领主其实只有主属关系,而不是一般官僚机构中的上下级关系,八旗事务还是由各旗都统衙门管理。
说白了,皇子如果不是该旗的都统或是副都统,就不能具体参与旗务的管理,虽然名下有佐领但也没有实权,更与旗主沾不上任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