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如果对历史有了解的朋友,可能会脱口而出两个词语,那就是土地国有化和土地革命,而事实还真就是这样,这条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原本集中在地主手上的土地,重新回归到国家手中,最后再由国家分配到每个人手上。而且它还严格限制了每个人能拥有的土地数量,做到了有多大本事就能得多大地,而另一边它还坚固了那些被贩卖为奴的人,将他们从被随意倒卖的深渊中解放出来。但这还仅仅是王莽第一项改革,他第二项改革更是惊世骇俗,它就是计划经济,在当时这被称为五均六管,所谓五均六管即,在首都长安,邯郸,临淄,宛,成都,这六大城市设置五均官。
他们的职责是对民间市场进行管理,首先是物价,他们要对市场上的商品根据质量定价,而这个价格就将作为全国范围内该商品的市场指导价,可以有少许的差别但不许差的太多。
其次是维护市场经济,当时的法律规定,众民卖买五谷布帛丝绵之物,周于民用而不雠者,均官有以考检厥实,用其本贾取之,毋令折钱,万物卬贵,过平一钱,则以平贾卖于民,其贾氐贱减平者,听民自相与市,以防贵庾者。这段话的大致含义是,如果民众有卖不出去的东西积压起来,那么官府就要按其成本价收购,不要让民众亏本,与此同时,如果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官府就要将手上的物资按照市场平均价格出售,以此来防止囤货哄抬物价的行为,再然后还有借贷,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毋过三月,民或乏绝,欲贷以治产业者,均授之,除其费,计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
这段话是说,如果民众家里出不起丧葬费 祭祀费,那么可以向官府借钱,并且这笔钱是没有利息的,但这笔钱需要限期归还,祭祀费是十天,丧葬费是三个月,而如果你是想做生意但没钱的人,你也可以向官府借钱,年利息最多不超过你一年利润的十分之一,最后你如果是从事采矿的人,那么你开采出来的矿物都要向官府报备,然后官府会按照规定的价格进行收购,之后这些矿物都会拿去铸造货币,除此之外像盐铁 铸钱 等,都由官府专营,由此一来整个新朝看起来俨然像一个现代国家,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新潮的国家,为什么只延续了14年就宣告灭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