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果不纳妾会怎样,在古代不结婚可以纳妾吗

首页 > 历史 > 作者:YD1662023-02-09 10:13:33

孝庄文皇后画像

同时,由于妇女出嫁的年龄普遍偏早,甚至刚开始发育就要出嫁,好比如历史上有名的“孝庄文皇后”,出生于公元1613年的她,十三岁就嫁给了皇太极做“侧福晋”。

再加上封建时期新婚夜要见“落红”的陋习,就注定了古代女性患上“妇科疾病”的概率是要远超于现代的,更别提封建礼教中的“贞洁”观念让女性甚至都不敢去看医生了,得病了也只能选择自己默默承受。

这也就意味着在封建时期,古代“不孕不育”的妇女所占的比重是远远要超出于现代的。

另外,据《唐律疏议》中的相关记载:“妾乃贱流”;“妾通买卖”。

顾名思义,在封建时期的社会体系中,“妾”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是可以随意买卖交换的,也就是所谓的“买卖人口”,这也就足以证明,在封建时期的“纳妾”难度,定然不会太大。

由此也就出现了前文所提到的种种“纳妾”制度普遍流传的案例。

再加上时不时还会有一些当朝的统治者,为了补充因战争而造成的人口损失问题,使用“制定律法”等一些强制手段,强硬的推行“纳妾”制度,借以实现恢复人口的目的。

这种种原因综合之下,“纳妾”制度属实是想在封建时期不普遍也难呀,不是吗?

古代如果不纳妾会怎样,在古代不结婚可以纳妾吗(9)

一夫一妻制推行后幸福的婚姻示意图

又是什么原因,让“纳妾”制度烟消云散,消亡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呢?

纵观笔者以上所说的种种言论,相信大家也不难发现,封建时期“纳妾”制度之所以能够普遍流传的种种原因,基本上都与封建时期那严格的“等级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而“女性”作为先天性的弱势群体,在封建时期那个以“生产力”为“政权强盛与否”判断依据的大时代背景下,其社会等级地位无疑是相当的低的,而“妾”在封建时期的“等级”体系中,却显然比寻常女性还要更低一筹。

这种现象说白了其实就是“社会关系的不平等”。

而反观我们现代,据公元1950年5月1日颁布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通过推行“一夫一妻”制度,从根本上就杜绝了这种“男女婚姻”不平等观念的构成因素,打破了封建时期等级观念的束缚。把男女的社会地位都放在了一个共同的起跑线上。

而且紧随其后的“第三条”也明文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这又在法律层面上根除了封建时期“纳妾”制度的等等构成条件,并通过法律的层面来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如若违反,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哦!

毕竟“法律的威严是不容侵犯”的不是吗?对此希望大家不要抱以任何的怀疑!

如此一来,旧社会的“纳妾”制度自然也就如同“封建时代”一样,成为了过去式,彻底烟消云散,消亡在了华夏文明历史的长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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