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秦的落后,所以可以无所顾忌地进行变法:一来国内既得利益阶层相比六国弱小得多,变法阻力相对较小;二来秦国反正落后,不变反正是亡国,变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反观六国真要进行变法自然会担心反而失去以前已经获得的东西,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没什么可失去的,索性横下一条心一往无前。其实不光是变法,面对战争时也是如此:秦反正落后,不打仗不去抢别人自己无法发展;六国打仗先得衡量衡量打不打得赢,即使打得赢也得衡量一下投入和回报是否成正比。整个战国时代的时代主旋律就是变法:魏有李悝变法、楚有吴起变法、齐有邹忌变法、韩有申不害变法、赵有胡服骑射,然而恰恰是无所顾忌的秦国在六国瞻前顾后犹犹豫豫之时通过整个战国时代最为深彻的变法为自己的大国崛起奠定了基础。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就确立了奖励耕战的既定国策,也就是说耕与战成为了秦国的命脉所在。事实上秦国并不是战国时代最早确立军功爵制度的国家,但秦国的军功爵制度无疑是战国七雄中最典型的。
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就确立了这样一种既定国策: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即使是宗室贵族也概莫例外,甚至明确规定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秦国一共有二十级爵位:从第一级到第二十级依次为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大良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士卒积累军功可以获得相应的爵位并依据爵位得到田宅。秦律规定普通士卒凡获得敌人首级一颗可赐爵一级、田地一顷、宅地九亩并赐予奴隶一人,同时还可以担任军队或朝廷的官员。获得爵位者可以免除劳役和用爵位抵罪。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首级,那么家中如有坐牢的亲戚可以立即获得自由,如有为奴隶的家人也自动获得平民身份。与此同时秦国的军功爵制还规定:根据爵位的高低可以享受不同标准的“传食”待遇。秦代官吏出差都住在官办的传舍(招待所),传舍会根据官吏及其随员的爵位高低安排不同标准的伙食。同时在军队生活中士兵的伙食标准也是直接和爵位挂钩的:三级爵位的士兵的标准伙食是每天精米一升、酱半升、菜一盘、羹一盘;两级爵位的士兵则只能吃粗米;至于没爵位的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秦国这种军功爵制度达到了一种什么效果呢?《商君书》中是这样记载的:“秦民之见战者如饿狼之见肉”。荀子评价秦军为“齐之技击不可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遇秦之锐士”。韩非子则说:“秦人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是故秦军战未尝不胜,攻未尝不取,所挡未尝不破”。根据《史记》的记载:自商鞅变法到秦始皇即位前一年秦国同山东六国大战65次,其中全胜58次,斩首129万级,拔城147座,略地14郡。可以说商鞅变法奠定了秦国强大的基础,但并不能认为秦国最终得以一统天下就完全是商鞅变法之功。商鞅变法本质上是要把所有秦国人变成两种人:为国家作战的战士和为战士提供粮食的农夫,所以商鞅变法排斥一切商人、游侠、士子进入秦国。如果张仪在秦孝公时期入秦下场会很惨,因为当时的秦国压根就不喜欢玩嘴皮子的;如果吕不韦在秦孝公时期入秦也会很惨,因为当时的秦国也不喜欢做生意的,这样做的结果是用《大秦帝国之纵横》中宁静饰演的芈八子的话说“秦国可以称为穷国”——除了打仗和种地的就没别的什么人了。那么商鞅变法这么做对不对呢?既对又不对——说对是因为六国的商人、游侠、士子中的确有大量虚言浮夸之徒,就靠一张嘴卖弄,啥实事都干不了;说不对是因为六国的商人、游侠、士子中也有不少求真务实,深具经天纬地之才的人士。对秦国而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长期被魏国压制的局面,而要改变这一局面最需要的就是一支战无不胜的铁军和供养这支铁军的粮草,所以商鞅变法实际上是紧紧围绕秦国这一主要目标在努力。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我们个人,我们每个人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必须明确自己真正最想要的是什么并紧紧围绕这一主要目标去配置资源,其它的次要目标该放弃时就得放弃——有舍才有得。可当秦国在度过自己最艰难的岁月后再完全依照商君之法就日益显露出弊端了,这恰恰也是商鞅自己所反对的:商鞅变法的核心在于变——任何制度都是有时效性的:过去给国家带来好处的制度随着时代的演变可能会结出苦果,只有适时适度适当地损益变化才真正契合变法之道。
秦惠文王深刻洞悉了商鞅变法的精髓,所以他虽然*了商鞅,但并不废弃商君之法,然而他也不打算固守商君之法,他要对商君之法进行损益变化——任用纵横家张仪就是这一变化的绝佳体现,秦孝公时代秦国只重视国内的农业生产和对外的军事战争,而对邦交一向不太重视,然而秦惠文王意识到:有时好的外交谋划可以代替军队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这也是他可以接受容纳墨家在秦国生存发展的原因——秦惠文王虽然保留了商君之法,但在治国理政上他是异常现实的,用《大秦帝国之纵横》中张仪的话说“势利之人”,只要对秦国有利可图之事必为之。法家制度的长处在于能激发出秦军最强的勇猛值,也能激发秦国农民最大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为秦军提供充足的粮草,但如果装备不行那也是徒添伤亡。然而法家的着眼点正在于军事制度、农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构建,具体的军事装备制作并非法家的长处,与之对应的是墨家恰恰擅长此道。尽管法家弟子几乎个个都是偏执的处女座——为变法革新、富国强兵不惜付出生命,但要让他们领军*敌、制作兵器,他们得疯掉。在秦惠文王看来:既然这件事法家干不了,那就找*了的人来。根据目前的考古发现:当时各个诸侯国即使在同一地点遗留下来的兵器普遍都是轻重不等、大小不一、形式多样。而只有秦国的兵器不论在哪儿发现,其造型和尺寸几乎都是惊人的完全一致。在秦始皇兵马俑坑中发现的三棱弓弩箭头有4万多支,但4万多支箭头的底边宽的误差不超过1毫米。兵器型号的统一化大大便利了秦军装备的更新换代效率——在秦军中绝不可能出现弓弩和箭不匹配的问题,但在别的国家这几乎就是家常便饭——战士们甚至不得不在战前先对自己的兵器进行修整以便利自己的作战,这大大影响了军队的作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