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决定的故事。
那时1994年,我跟我哥哥最好的朋友一起在一家仓库工作。
他跟我说,那天晚上要跟他女朋友去听音乐会,问我要不要去。
原本我哥哥要去,但他前一天晚上改主意了。
他们有4张票,他和女朋友各一张,一张打算给我哥,另一张给他女朋友的一位女同事。
最后我去了。现在那位女同事已经跟我在一起26年了。
从达美乐订了个披萨。
结果让我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食物中毒,3个月基本下不了床,从那以后我患上严重的感染后肠道易激综合征,过去3年一直在跟疾病斗争。
一半时间无法正常工作,这基本毁了我的生活质量,我很怕自己再也不能过上正常生活了。
这把我喜爱或热衷的一切都夺走了。
他妈的。如果我有一台时光机器,我会回到过去,阻止自己吃那个该死的披萨。
我被我们那个地方最好的公立学校录取了。我妈知道后,试图“不让我去上学”。
她的计划是:让我在当地工厂找份工作来付房租(就像她18岁时所做的那样),这样她就能把钱拿去给我的三个兄弟上大学。
我哥哥已经读了一所学费很贵的私立学校,我还有两个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