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国统时期绘制的青岛市第四自治区(原台东区前身)行政区划图
1935年国民政府文件,其中涉及东镇区、西镇区、大港区、小港区、海滨区、浮山区、四方区、沧口区等区划名称。
1935年青岛都市发展计划图
1935年5月,青岛市政府重划市乡区域并改定名称。市区划为八区,即东镇、西镇、大港、小港、海滨、浮山、四方和沧口,乡区划为11区。同年九月,四方、沧口两区再次合并为四沧区。
日寇二次侵占青岛后,1938年1月起,日本在青岛推行了以保甲制为主体的城市区划。以伪青岛特别市警察局管辖区为保甲区,设市南、市北、海西、台东、四沧、李村6个警察分局。市北,作为一个特定行政区域的名称,便始自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