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罕坝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内蒙古高原的东南缘,地处内蒙古高原与河北北部山地的交接处,地貌上界于内蒙古熔岩高原和冀北山地之间,主要是高原台地;东西长51.46千米,南北宽17.84千米,区域海拔高度1500-2067米,面积20029公顷。历史上的塞罕坝是一处水草丰沛、森林茂密、禽兽繁集的地方,在辽、金时期称作“千里松林”,曾作为皇帝狩猎之所,被誉为“水的源头、云的故乡、花的世界、林的海洋”
美丽的绿色海洋
主要景点: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塞罕坝草原、七星湖湿地公园、塞罕塔、泰丰湖、月亮湖。
平均海拔1500米,年均气温-1.5℃,极端最低气温-43.3℃,年均积雪日数169天,年均6级以上的大风日数47天,年均无霜期仅72天。
历史上的塞罕坝是一处水草丰沛、森林茂密、禽兽繁集的天然名苑,在辽、金时期称作“千里松林”,曾作为皇帝狩猎之所。
公元1681年,清朝康熙帝在平定了“三藩之乱”之后,巡幸塞外,看中了这块“南拱京师,北控漠北,山川险峻,里程适中”的漠南蒙古游牧地。
康熙帝借皇帝“春搜、夏苗、秋狝、冬狩”四季狩猎的古代礼仪,同时锤练满族八旗的战斗力,实行怀柔政策绥服蒙古,遏制沙俄侵略北疆,维护多民族国家的团结统一等巩固国家政权的多种政治因素,以喀喇沁、敖汉、翁牛特等部“敬献牧场,肇开灵圃,岁行秋狝”的名义,设置了“木兰围场”,将“木兰秋狝”定为祖制。史学家称之为“肄武绥藩”。
随着清王朝历史的推移,因吏治腐败和财政颓废,内忧外患的清政府在同治二年(1863年)开围放垦,随之森林植被被破坏,后来遭遇日本侵略者的掠夺采伐和连年山火,到解放初期,原始森林已荡然无存,当年“山川秀美、林壑幽深”的太古圣境和“猎士五更行”、“千骑列云涯”的壮观场面而不复存在。
塞罕坝地区退化为高原荒丘,呈现“飞鸟无栖树,黄沙遮天日”的荒凉景象。
美丽草原
1962年林业部在塞罕坝机械林场、大唤起林场、阴河林场的基础上组建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1968年归河北省管理,成为省林业局直属单位),自此塞罕坝定名。
塞罕坝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用两代人的青春和汗水,营造起万顷林海,加上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浓郁的满蒙民族风情,形成了国家一级旅游资源。
1993年5月,塞罕坝被林业部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2002年,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国家AAAAA级旅游区”。
品牌建设
2003年被共青团河北省委、河北省环保局首批命名为“河北省青少年生态环境教育基地”。
2005年在由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旅游商会、亚太旅游联合会、世界华侨华人旅游合作组织、首都旅游集团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中外旅游品牌推介活动”中,被评选推介为中国最佳森林公园。
2006年公园被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评为“爱国报国全国模范先进单位”,被承德市评为“文明风景旅游区”;在“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50个地方”评选中获银奖。
2007年5月,通过国务院审定被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省编办批准河北塞罕坝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更名为河北塞罕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07年被河北省旅游局评为“诚信旅游景区”和“百姓最喜爱的魅力景区”,在中国自驾车旅游100强目的地评选活动进入前50强,在中国林木网通过网民评选,入选“金榜十强”,被河北省林业局评为“五星级森林公园”。
2008年公园荣获“中国最佳旅游品牌景区”。
2009年公园荣获“河北最美三十景”、“中国最佳文化旅游目的地”、“中国明星旅游目的地”等荣誉。
2010年荣获“河北质量诚信5A级品牌企业”称号。
2018年荣获“地球卫士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