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客服回复只有部分平台购票才能在机场打印行程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向记者表示:
如果国航确实存在只允许部分购票渠道所售机票在机场打印行程单的现象,则违反了《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平等原则,涉嫌消费歧视。
专家建议
航空管理部门及航空公司
改进管理和技术措施
为消费者提供
便捷获取行程单的途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行程单的法律性质是发票,因此国家对于行程单的发放、开具、使用是有严格要求的。
目前,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机票的主要渠道是航空公司官网或者各个旅游平台(如携程、去哪儿、飞猪、途牛等)。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第18条规定,应当由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机票的单位向消费者开具行程单。
苏号朋还表示,消费者在从网络订票平台购买的机票无法在机场打印行程单,应当属于民航管理部门和各航空公司管理上的问题,毕竟销售代理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发言权。建议民航管理部门以及各航空公司改进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平等对待从各个渠道购买机票的消费者。
“即使消费者是从网络订票平台购买机票,也应该可以在机场打印行程单,这是消费者基于自身权利对航空服务的合理诉求,有关方面应该予以满足。“苏号朋说。
中国消费者报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任震宇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