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
餐饮食品、豆制品、饮料等,
3类食品356批次样品,
其中合格样品35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整体合格率99.2%。
总体情况
饮料283批次,全部合格;
餐饮食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豆制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北京华电新源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生产、经营的油饼,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经检测实测值为426 mg/kg,标准值规定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标称涿州老輾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俏恒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豆腐丝(被抽样产品涉嫌假冒),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经检测实测值为0.164 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3.标称房山永安批发市场附近供货,北京轩昂时代宾馆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腐,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经检测实测值为0.147 g/kg ,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处置情况
针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风险解读和提示
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豆制品中不得使用。本次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豆制品中,苯甲酸最高检出值为0.164 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将苯甲酸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定为0-5 mg/kg体重。按照本次不合格样品中苯甲酸实测值0.48 g/kg计算,则一个体重60 kg的成年人,不考虑其他的食物来源,这样的豆制品每天摄入1.829 kg,即会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
铝的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固化剂、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范围作出了严格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100 mg/kg。铝虽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是只要摄入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不仅取决于食品中铝的含量,还与食用这些含铝食品的数量以及食用时间长短密切相关。《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强调的膳食原则是:少盐少油,控糖限酒。即应当培养清淡饮食习惯。只要不长期大量食用高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