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吃剩下的汤底红油,过滤后重复使用,吃剩下的青菜,火锅店回收后再次售卖?广州一家火锅店被立案查处!6月18日下午,记者从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珠区南石头街江燕南路冷记重庆火锅店因存在涉嫌经营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行为,已被立案查处。(南方网6月19日)
想想都让人反胃口,当其它顾客吃省下的火锅红油底料、青菜等嘴巴子,被火锅店回收“二次再用”,不卫生是一方面,对顾客缺乏起码的尊重,无疑也显露无遗。这不仅是经营者的商业道德问题,恐怕也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正因为如此,广州这一当事火锅店被查处,没什么好说的。
事实上,像这样把顾客吃剩的火锅底料等回收“二次再用”,虽然广受质疑和批判,在行业内似乎并非个例。就在今年元月份,经群众举报,云南楚雄一家火锅店从食用后的火锅汤水中提炼熬制油脂,当做配料添加在新的火锅底料中,被执法人员查获并处罚;而在去年12月10日,重庆市江北区乾程老火锅馆用回收的油脂制作火锅底料,被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其违法所得4670元及100斤回收油脂被没收,其《餐饮服务许可证》被吊销。
只不过,与以往的一些火锅店违规“二次再用”吃剩火锅汤油被抓无话可说相比,此次广州的这家当事火锅店,却给出了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锅底原料厂家一直无法供货,广州允许复工复业后,该店所用的火锅底油均自行熬制,在熬制过程中添加少量老油(即“二次再用”吃剩火锅汤油)。但显然,这并不是火锅店违法的理由,疫情更不是违规的挡箭牌。
客观而言,由于疫情影响,相关市场环节可能出现了暂时的不畅,火锅店火锅原料等一时短缺可以想象得到,由此给火锅店等经营者造成了经营困难,这可以理解也需要同情,甚至经营者由此向执法部门等请求帮助,也未尝不可。
但越是这样的困难时期,火锅店等经营者越应该发挥智慧克服,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条件,而不是用火锅吃剩底料“二次再用”等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方式经营;越是疫情问题,越应该考虑吃剩底料“二次再用”这样做的危害,越应该卫生和合法经营,而不是当疫情对自己有用时,就拿出来挡挡箭牌,对自己无用时就直接忽视。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等。据此,执法部门对当事火锅店进行立案查处,等待他的将是严肃法律的制裁。
这也再次警示和提醒,越是在疫情困难时期,有关方面因疫情在对相关经营者格外宽容、格外帮扶、格外照顾的同时,也应该格外谨防一些无良经营者因疫情困难而违规违法经营,或借疫情掩盖违法违规经营相关问题,并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对违法违规和侵害消费者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处,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
当然,这一事件也从一个侧面折射了在目前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打通堵点痛点等方面,地方还有不少深入工作要做,提示有关方面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既直接助力经营者复商复市,又为消费者创造更加有利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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