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记忆的长河里,卖肉的型式经过了许多的变迁。
我的家乡一一黄土矿。还算一个人囗聚集比较密集的地区,全乡约二万人,居住在方圆不过十平方公里地带。可卖肉的型式,就经历了遇赶集时,在黄土坑狭窄的新街上,街上人家在自家门口,摆一块一天收二毛钱的租金的案板。供乡下*家猪人卖肉。因为经济拮据,全公社的购卖力也就是,赶一集卖掉二,三百斤猪肉,猪肉的价格,每斤以直在九角至一元之间波动。
卖肉很有意思,当肉称好后,大多数购买者都要求要戴点“红帽子”。就是要在穿肉的棕叶弯子上,割一点薄薄的肺片,或—小截大肠或小肠。关系好者或屠夫看得上顺眼者,就给你割点小小的猪肝穿孔遮住弯子的打结处,既装饰了肉提起来的美观,又防止了屠夫放飘秤的暗算。因为自古以来,人们对屠夫就有“提刀砍肉,反眼看人。”的说法。
六十年代后期,供销社成立了食品站,最早在桥头边有个小小的棚子由天黄,天雄兄弟做屠户,供销社老周负责开票收钱,但大多是冰冻肉,每斤肉价是O.76元,囗号是“老少无欺,妇孺皆宜。“。肉价比市场便宜,购买时非常拥挤,没柜台无法隔开,场景非常混乱。
我已忘记是过“端午节”还是”六月六”了,父亲要上课无法脱身,而我又不知做什么去了,还是不愿意去买肉,我大妹可能是十一、二岁,却自告奋勇去老桥头边食品站买肉,手中攥着—元二角钱,准备买一斤五两多肉。因人又矮小,在拥挤的人群中根本无法买到肉,正在非常焦急和失望之时,有一个壮年汉子,看到了她的无助,主动走过来要帮她买肉,我大妹因年少未懂世事,头脑简单地相信了他是一个好人。
的确,在那个年代也很少出现过骗子,就轻易地把钱交给了他,并让我妹在原地等他。刚开始还见到他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后来连人影也不见了,等了一定时间未见拿钱人出来,我妹急得大哭起来,有些好心人帮助她寻找和带信让我爸去街上寻找,而那人拿看那一元二角钱早已逃之夭夭,最终无果而返。市场早已无肉可卖,那个节日也就没肉可吃了。更可怜大妹遭到了重重的责骂,而她被人真正地骗了一次以后。对她来说也许是一次教训,谨记了一生。
后来,食品站从生产队收购派购猪,最低标准是131斤毛重,为一等,特等是152斤毛重。来调节市场猪肉供给,每个国家工作人员每月有1.5斤的供应指标。这就是国家工作人员独赏的优势。反而,农村里谁送购猪,还要靠运气抓阉来决定。
时代的日益进步,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告别了三年不知肉味,清汤寡欲的年代。社会也从过去的定点卖肉,转变成拖着板车吆喝,骑着摩的走村穿户,送货上门的销售方式。人们也从单一的肉类食品,转变而来餐桌上的菜肴越来越丰富多彩。而在过往的口味中,六十年代的肉辣椒香,七十年代的鸭脚脚钵钵沾钵钵饭,和炒鸭子以后的炒锅饭,那种一生回味无穷的味道,却一去不复返了,逝去了的味道,只能停留在靠回忆的味蕾里,和闲聊时的记忆里了。
2016.8.26.写於大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