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摊狗肉 作者:胡 炜
冬至吃狗肉,已然成为一种时尚。冬至这天,各家狗肉馆门前摆出了热腾腾,香喷喷的狗肉。虽说价格比平时贵了许多,但仍然无法抵挡热情的顾客。各家狗肉馆总是顾客盈门,人头攒动。其热闹的场景,让人叹为观止。
走过街道,那让神仙也跳墙的诱人香味飘入鼻孔,让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幕遥远的在乡场上吃地摊狗肉的美好回忆。
那时候,我在一所风景秀丽的乡级中心小学校的戴帽中学当教员。有许多跟我一样活泼好动的年轻同事。上完课,总想找些新鲜的事情来做做,以解除生活的单调与乏味。
赶乡场,自然成了我们最喜欢做的事情。
作家 何士光先生的名篇《乡场上》,那个关于冯幺爸人性觉醒,找回做人的尊严的故事发生地,就是当时我们年轻老师最喜欢去凑热闹的地方。
作为汇集了城乡形形色色人物和货品的地方,乡场,确实是一个热闹嘈杂让人迷醉的场所。一条狭长的街道,摆满了城里生意人的货摊,货摊上,摆满花花绿绿的各种商品,传递着城市的各种信息。旁边,杂七杂八地,挤满了农村人出售农产品的麻布口袋、背蔸、提篮及担子。售卖炸豆腐果、油炸粑、凉粉、米豆腐的小摊子,混杂其间。另有牲口交易的专门市场,一般都在离集市有段距离的田地里。
在热闹的集市上闲逛,是我们比较喜欢做的事情。逛累之后,我们几个年轻老师选定的去处,一般是场口处,那个令人垂涎欲滴的地摊狗肉(也叫狗肉汤锅)摊子。
摊主是个膀大腰圆,满脸胡须的汉子。他占据了场口一处坟起的地坎。地坎上,挖了个土坑,坑上搁一口黑黑的大铁锅。一大早,集市上还没有几个人的时候,他就来到了这里,烧上火,加满水,将昨天夜里*好的狗肉,一块块放在水里,慢慢煮,慢慢熬。
下午,集市人流最热闹的时候,铁锅里的狗肉就煮熟了。铁锅里的狗肉汤咕咕噜噜地沸腾着,让人流口水的狗肉香味在集市上空飘散开来。
卖完手里山货的农村大叔,早受不了这份诱惑,急急地过来,站在铁锅边,一边大口吞着那喷香的热气,一边对着锅里的狗肉指指戳戳,“来,称这砣,对对,腿子肉,称一斤。酒,倒一碗。”摊主脸上自然堆了笑,用铁勾子捞起大叔要的那一大块狗肉,先在砧板上大致切下一砣,用带着秤盘的秤称那冒着热气的狗肉,对数了,再搁到砧板上,切成可以入口的小块。一边切,一边将稳定狗肉的左手,放在嘴边吹气,“真是好烫!”。切好了肉,美美地搁在一个大碗里,舀了滚烫的肉汤,再抓一把葱绿的鱼香菜搁在汤里。再弄一个辣椒醮水,辣椒面是在热灶灰里土法“炮制”的,既辣且香。美味的地摊狗肉,让农村大叔吃得大汗淋漓,直呼过瘾。
往往这个时候,我们几个年轻老师,也离开了正在渐渐散去的集市,在暧暧的夕阳余晖里,也闹闹喳喳地围在了狗肉摊前。虽然为吃后腿肉还是前腿肉有了些争执,但当摊主为我们如法炮制了一小锑锅狗肉的时候,我们争抢着,吃得津津有味,已经分不清哪里是哪里了。反正入嘴的狗肉,一样的新鲜,一样的美味。吃完肉,舀上半碗热气腾腾的狗肉汤,慢慢吮入口中,细细品咂,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人间的极品美味。
吃完狗肉,随着散场的人流,慢慢行走在回学校的山道上。自然想起那首很有名的歌曲来。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散场的人们是我们的同伴,嘴里的狗肉香在回萦,山野的清风在飘荡。笑意显在脸上,哼一曲乡间小唱,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多少落寞惆怅,都随晚风飘散,遗忘在乡间的小路上。
随着歌声飘荡,大家都有了飘飘欲仙的感觉。一位同事是资深文学青年,边唱,眼里就泛起了晶莹的泪花。他大声感叹“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工作,要不,会感觉对不起这美味的狗肉了。”
受到他的情绪感染,大家都说,确实确实,一定要多吃狗肉,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