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供电公司
签发人 : 陈钰林
延农〔2020〕48号 杨志华 欧阳彬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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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延平区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享受用电
优惠生产经营主体的请示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申报福建农民创业园主导产业和设施农业享受用电优惠生产经营主体的通知》(闽农计〔2013〕365号)文件精神,延平区人民政府召集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国网南平市延平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就延平区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有关企业用电优惠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南平市永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永顺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永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金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八字桥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顺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鑫富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海建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祥辉养殖有限公司、南平市华兴生态畜牧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做为享受用电优惠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延平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现将公示无异议的南平市永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永顺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永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金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八字桥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顺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鑫富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海建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祥辉养殖有限公司、南平市华兴生态畜牧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做为延平区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享受用电优惠的生产经营主体予以申报,恳请省农业农村厅给予批准为盼!
以上妥否,请批示。
附件:延平区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用电优惠汇总表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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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8日
抄送:区政府陈炜副区长。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
来源: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