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疫情闹的,粮食安全是国家大事,毕竟中国人多地少,饭碗得端在自己手上,所以要严格保护耕地,防止“非粮化”,这是大道理。
在一般耕地上种树,过去是可以的,法律上也没有禁止性、限制性规定,但以后不行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增加了一条新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意思就是以后不能随便在耕地上种树了。
对在一般耕地上种树,主要是严格控制,现在重点针对的是地方政府主导的国土绿化和建设绿化带。具体要求:
一是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要求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二是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绿化带具体标准是: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要求今后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
对确需占用大面积耕地种树的,也是可以的,但规定了一些新的限制性要求:一是经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带位置下达退耕任务。二是经批准实施的国土绿化,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三是确需在耕地上建设农田防护林的,应当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建成后,达到国土调查分类标准并变更为林地的,应当从耕地面积中扣除。
最新的提法有两个,一是耕地用途管制,二是实行进出平衡。具体解释是: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有人会问,农民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种树行不行?需要审批吗?这个国家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目前国家重点整治的是两类种树问题:一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二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这个时候,最好别顶风种树了,尤其是别再琢磨通过流转占用大片耕地用来种树的生意经和搞“形象工程”了。
至于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那是坚决不行了。过去虽然法律上有禁止性规定,但没有处罚措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增加了处罚条款,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