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巡航
本报记者 王乃召 陈立波
通讯员 俞柏苏
今年是全省“八大流域”首次统一禁渔,京杭大运河干流杭州段也首次纳入禁渔范围。为打击非法捕捞,保障水域生态安全,5月17日,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执法大队会同临平区、余杭区,联合水警、港航等部门,在“钱塘江—运河—苕溪”一线水域开展禁渔联合巡航执法行动。
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名。执法船只从钱塘江大桥附近出发,经三堡船闸,沿京杭运河行至与苕溪交叉水域,重点检查沿途是否存在使用地笼、丝网及电鱼等违法行为和非法捕捞隐患。
上午9:30左右,执法船只刚出三堡船闸,就看见一名黑衣男子站在河边准备下网捕鱼。“知不知道运河上禁止撒网捕鱼?从今年3月1日开始,运河全年禁渔,在运河捕鱼要被处以罚款、收缴渔具!”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益锦远远向男子喊话。收到警告后,男子忙收起渔网离开。
在武林门码头往北不远处,执法人员隐约看到河岸边撑着两张渔网,岸上一名男子正在拉网。执法船快速向岸边靠拢,当场将两张渔网收缴。
行至拱宸桥一带,执法人员随机登上一艘满载货物的“浙长兴×××”货船进行例行检查。经查,船上各项台账均符合规定。“运河上桥梁、来往船只较多,特别是会船时一定要保持专注,注意行船安全。”余杭港航执法队员谢康敏叮嘱船员。
“新实行的运河禁渔制度了解吗?一定要告知到每一名船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梅杰向船老大了解情况,并向船员发放禁渔须知等宣传册。
执法期间,执法人员还向两岸群众开展禁渔普法宣传,告知保护水域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
据悉,自3月1日禁渔期开始,杭州市各级渔业执法机构查处案件112起(其中涉刑移送公安36起56人),罚款19.75万元,没收渔获物347.55公斤,查扣涉渔“三无”船舶8艘。
【链接】
2022年1月25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钱塘江干流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运河和苕溪水系均为全年禁渔,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大运河遗产区等水域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