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验收合格并投入正常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15: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直击雷防护、雷电电磁脉冲防护及相关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与维护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既有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可参照使用。
标准16: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电池额定工作温度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电池额定工作温度的测试方法,包括术语和定义、测试原理、测试装置、样品制备、测试程序和测试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光伏建筑一体化平面双层夹胶玻璃组件,包括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和非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其他类型平面双层夹胶玻璃薄膜组件可以参照使用。
标准17: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验收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验收的术语和定义,验收的基本要求,以及结构相关工程验收、电气工程验收、系统整体验收等分项验收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民用建筑与太阳能光伏一体化系统工程,以及在既有工业与民用建筑上安装和改造已安装的光伏系统工程。
标准18: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