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环保部门严查农村养殖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对不符合环保标准和规定农村养殖场,进行迁移、拆除、整治,甚至是关停!环保政策的严格执行,给农村养殖产业带来的压力非常大。
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是不是以后,农村不让搞养殖了呢?其实不然,制定环保政策只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长远考虑,搬迁、关停、拆除、整治禁养区内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标准的这类养殖场,只要符合环保要求,具备养殖条件。
养殖户要注意的是,以下3种养殖模式是可以获得政策支持的。
农村支持这3种养殖模式,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一刀切”等敷衍做法
第一、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化、科学化养殖场
农村传统落后的养殖方式,抵抗风险能力差,综合实力弱,未来,规模化、现代化、科学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养殖场,将成为重点发展对象。一直以来,国家对符合标准的养殖场,进行了一系列的大力扶持和补贴力度,建成符合各项标准的养殖场,达到一定的规模,具备一定的实力,带动更多的就业,帮扶更多人致富。政府更会扶持、帮扶这类养殖企业。
第二、打造绿色、生态养殖企业
养殖户充分利用手中的养殖技术,严格按照环保政策标准执行,摒弃传统落后的养殖模式、养殖方式,发展现代养殖业,建成绿色生态养殖产业。禁止对养殖区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比如,使用无公害的饲料喂养、不使用抗生素类药物、不催肥、自然生长,严格按照无公害绿色肉类产品和有机无公害产品标准养殖,打造绿色生态自然养殖。
第三、努力发展具有特色类养殖产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农村也不甘落后,农村的发展方向越来越倾向于精细化、特色化发展路线,新鲜、奇特将成为农村发展新方向,特种养殖业将来会成为具有潜力的行业。养殖户在特色品种引进的基础上,打造具有个人优势的品牌,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养殖、种植利润比。
《畜禽规范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25条规定:因畜禽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养区域,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是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的,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到经济损失,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补偿。
依据《关于加速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
第一、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奖惩并举,疏堵结合,不该禁养的不能“一刀切”,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盲目扩大禁养区范围。
第二、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畜禽养殖区对周边居民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该拆除的要拆除,该迁移的要迁移,当然,要充分考虑到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和和利益,给予合理的补偿,涉及到搬迁、迁移、拆除的养殖户,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指导养殖户按环保标准和要求,继续发展和生产。
依据《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在对农村养殖户整改工作中,制定可行方案,坚决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安排,有序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先拆后补”等敷衍应对做法,避免农村养殖产业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