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 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有约定的应符合约定要求,无约定的应符合表4.3.4规定。
表4.3.4 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4 苗木运输和假植
4.4.1 苗木装运前应仔细核对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外地苗木应事先办理苗木检疫手续。
4.4.2 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栽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确保当天栽植完毕。
4.4.3 运输吊装苗木的机具和车辆的工作吨位,必须满足苗木吊装、运输的需要,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
4.4.4 裸根苗木运输时,应进行覆盖,保持根部湿润。装车、运输、卸车时不得损伤苗木。
4.4.5 带土球苗木装车和运输时排列顺序应合理,捆绑稳固,卸车时应轻取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及散球。
4.4.6 苗木运到现场,当天不能栽植的应及时进行假植。
4.4.7 苗木假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裸根苗可在栽植现场附近选择适合地点,根据根幅大小,挖假植沟假植。假植时间较长时,根系应用湿土埋严,不得透风,根系不得失水。
2 带土球苗木的假植,可将苗木码放整齐,土球四周培土,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4.5 苗木修剪
4.5.1 苗木栽植前的修剪应根据各地自然条件,推广以抗蒸腾剂为主体的免修剪栽植技术或采取以疏枝为主,适度轻剪,保持树体地上、地下部位生长平衡。
4.5.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落叶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具有中央领导干、主轴明显的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主尖和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部短截,可剪去枝条的1/5~1/3;
2)无明显中央领导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可对主枝的侧枝进行短截或疏枝并保持原树形;
3)行道树乔木定干高度宜2.8m~3.5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同一条道路上相邻树木分枝高度应基本统一。
2 常绿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常绿阔叶乔木具有圆头形树冠的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有轮生侧枝,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层~3层轮生侧枝;
2)松树类苗木宜以疏枝为主,应剪去每轮中过多主枝,剪除重叠枝、下垂枝、内膛斜生枝、枯枝及机械损伤枝;修剪枝条时基部应留1cm~2cm木橛;
3)柏类苗木不宜修剪,具有双头或竞争枝、病虫枝、枯死枝应及时剪除。
4.5.3 灌木及藤本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宜不超过1/2。
2 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宜大于30cm。多干型灌木不宜疏枝。
3 绿篱、色块、造型苗木,在种植后应按设计高度整形修剪。
4 藤本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过长枝。
4.5.4 苗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苗木修剪整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要求时,修剪整形应保持原树形。
2 苗木应无损伤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
3 落叶树木的枝条应从基部剪除,不留木橛,剪口平滑,不得劈裂。
4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上方0.5cm。
5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应削平应涂防腐剂。
4.5.5 非栽植季节栽植落叶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的特性,保持树型,宜适当增加修剪量,可剪去枝条的1/2~1/3。
4.6 树木栽植
4.6.1 树木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木栽植应根据树木品种的习性和当地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栽植期进行栽植。
2 栽植的树木品种、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3 带土球树木栽植前应去除土球不易降解的包装物。
4 栽植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树木栽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
5 栽植树木回填的栽植土应分层踏实。
6 除特殊景观树外,树木栽植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7 行道树或行列栽植的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
8 绿篱及色块栽植时,株行距、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应均匀搭配,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
9 树木栽植后应及时绑扎、支撑、浇透水。
10 树木栽植成活率不应低于95%;名贵树木栽植成活率应达到100%。
4.6.2 树木浇灌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木栽植后应在栽植穴直径周围筑高10cm~20cm围堰,堰应筑实。
2 浇灌树木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的规定。
3 浇水时应在穴中放置缓冲垫。
4 每次浇灌水量应满足植物成活及生长需要。
5 新栽树木应在浇透水后及时封堰,以后根据当地情况及时补水。
6 对浇水后出现的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并加以固定。
4.6.3 树木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立地条件和树木规格进行三角支撑、四柱支撑、联排支撑及软牵拉。
2 支撑物的支柱应埋入土中不少于30cm,支撑物、牵拉物与地面连接点的连接应牢固。
3 连接树木的支撑点应在树木主干上,其连接处应衬软垫,并绑缚牢固。
4 支撑物、牵拉物的强度能够保证支撑有效;用软牵拉固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
5 针叶常绿树的支撑高度应不低于树木主*2/3,落叶树支撑高度为树木主干高度的1/2。
6 同规格同树种的支撑物、牵拉物的长度、支撑角度、绑缚形式以及支撑材料宜统一。
4.6.4 非种植季节进行树木栽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 苗木可提前环状断根进行处理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带土球栽植。
2 落叶乔木、灌木类应进行适当修剪并应保持原树冠形态,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应进行短截,并适当加大土球体积。
3 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
4 夏季可采取遮荫、树木裹干保湿、树冠喷雾或喷施抗蒸腾剂,减少水分蒸发;冬季应采取防风防寒措施。
5 掘苗时根部可喷布促进生根激素,栽植时可加施保水剂,栽植后树体可注射营养剂。
6 苗木栽植宜在阴雨天或傍晚进行。
4.6.5 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树木栽植应大力推广抗蒸腾剂、防腐促根、免修剪、营养液滴注等新技术,采用土球苗,加强水分管理等措施。
4.6.6 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铺装,加设护栏。
4.7 大树移植
4.7.1 树木的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属于大树移植。
1 落叶和阔叶常绿乔木:胸径在20cm以上。
2 针叶常绿乔木:株高在6m以上或地径在18cm以上。
4.7.2 大树移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立地条件、周围环境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2 准备移植所需机械、运输设备和大型工具必须完好,确保操作安全。
3 移植的大树不得有明显的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应具有较好观赏面。植株健壮、生长正常的树木,并具备起重及运输机械等设备能正常工作的现场条件。
4 选定的移植大树,应在树干南侧做出明显标识,标明树木的阴、阳面及出土线。
5 移植大树可在移植前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4.7.3 大树的挖掘及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针叶常绿树、珍贵树种、生长季移植的阔叶乔木必须带土球(土台)移植。
2 树木胸径20cm~25cm时,可采用土球移栽,进行软包装。当树木胸径大于25cm时,可采用土台移栽,用箱板包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挖掘高大乔木前应先立好支柱,支稳树木;
2)挖掘土球、土台应先去除表土,深度接近表土根;
3)土球规格应为树木胸径的6倍~10倍,土球高度为土球直径的2/3,土球底部直径为土球直径的1/3;土台规格应上大下小,下部边长比上部边长少1/10;
4)树根应用手锯锯断,锯口平滑无劈裂并不得露出土球表面;
5)土球软质包装应紧实无松动,腰绳宽度应大于10cm;
6)土球直径1m以上的应作封底处理;
7)土台的箱板包装应立支柱,稳定牢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修平的土台尺寸应大于边板长度5cm,土台面平滑,不得有砖石等突出土台;
②土台顶边应高于边板上口1cm~2cm,土台底边应低于边板下口1cm~2cm;边板与土台应紧密严实;
③边板与边板、底板与边板、顶板与边板应钉装牢固无松动;箱板上端与坑壁、底板与坑底应支牢、稳定无松动。
3 休眠期移植落叶乔木可进行裸根带护心土移植,根幅应大于树木胸径的6倍~10倍,根部可喷保湿剂或蘸泥浆处理。
4 带土球的树木可适当疏枝:裸根移植的树木应进行重剪,剪去枝条的1/2~2/3。针叶常绿树修剪时应留1cm~2cm木橛,不得贴根剪去。
4.7.4 大树移植的吊装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树吊装、运输的机具、设备应符合本规范第4.4.3条的规定。
2 吊装、运输时,应对大树的树干、枝条、根部的土球、土台采取保护措施。
3 大树吊装就位时,应注意选好主要观赏面的方向。
4 应及时用软垫层支撑、固定树体。
4.7.5 大树移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树的规格、种类、树形、树势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定点放线应符合施工图规定。
3 栽植穴应根据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60cm~80cm,深度增加20cm~30cm。
4 种植土球树木,应将土球放稳,拆除包装物;大树修剪应符合本规范第4.5.4条的要求。
5 栽植深度应保持下沉后原土痕和地面等高或略高,树干或树木的重心应与地面保持垂直。
6 栽植回填土壤应用种植土,肥料应充分腐熟,加土混合均匀,回填土应分层捣实、培土高度恰当。
7 大树栽植后设立支撑应牢固,并进行裹干保湿,栽植后应及时浇水。
8 大树栽植后,应对新植树木进行细致的养护和管理,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剥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搭荫棚、包裹树干、设置风障、防台风、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工作。
4.8 草坪及草本地被栽植
4.8.1 草坪和草本地被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适合本地的优良种子;草坪、草本地被种子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冷地型草坪种子发芽率应达到85%以上,暖地型草坪种子发芽率应达到70%以上。
2 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不同草种的播种量可按照表4.8.1进行播种。
表4.8.1 不同草种播种量
3 播种前应对种子进行消毒,*菌。
4 整地前应进行土壤处理,防治地下害虫。
5 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并将表层土耧细耙平,坡度应达到0.3%~0.5%。
6 用等量沙土与种子拌匀进行撒播,播种后应均匀覆细土0.3cm~0.5cm并轻压。
7 播种后应及时喷水,种子萌发前,干旱地区应每天喷水1~2次,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cm~10cm,保持土表湿润,不应有积水,出苗后可减少喷水次数,土壤宜见湿见干。
8 混播草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播草坪的草种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混播草坪应符合互补原则,草种叶色相近,融合性强;
3)播种时宜单个品种依次单独撒播,应保持各草种分布均匀。
4.8.2 草坪和草本地被植物分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栽植物应选择强匍匐茎或强根茎生长习性草种。
2 各生长期均可栽植。
3 分栽的植物材料应注意保鲜,不萎蔫。
4 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栽植前应先浇水浸地,浸水深度应达10cm以上。
5 草坪分栽植物的株行距,每丛的单株数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可按丛的组行距15cm~20cm×15cm~20cm,成品字形;或以1m2植物材料可按1:3~1:4的系数进行栽植。
6 栽植后应平整地面,适度压实,立即浇水。
4.8.3 铺设草块、草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掘草块、草卷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掘取。
2 草块、草卷运输时应用垫层相隔、分层放置,运输装卸时应防止破碎。
3 当日进场的草卷、草块数量应做好测算并与铺设进度相一致。
4 草卷、草块铺设前应先浇水浸地细整找平,不得有低洼处。
5 草地排水坡度适当,不应有坑洼积水。
6 铺设草卷、草块应相互衔接不留缝,高度一致,间铺缝隙应均匀,并填以栽植土。
7 草块、草卷在铺设后应进行滚压或拍打与土壤密切接触。
8 铺设草卷、草块,应及时浇透水,浸湿土壤厚度应大于10cm。
4.8.4 运动场草坪的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动场草坪的排水层、渗水层、根系层、草坪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根系层的土壤应浇水沉降,进行水夯实,基质铺设细致均匀,整体紧实度适宜。
3 根系层土壤的理化性质应符合本规范第4.1.3条的规定。
4 铺植草块,大小厚度应均匀,缝隙严密,草块与表层基质结合紧密。
5 成坪后草坪层的覆盖度应均匀,草坪颜色无明显差异,无明显裸露斑块,无明显杂草和病虫害症状,茎密度应为2枚/cm2~4枚/cm2。
6 运动场根系层相对标高、排水坡降、厚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8.4的规定。
表4.8.4 运动场根系层相对标高、排水坡降、厚度、平整度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