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最新国标,肥料包装标识国家标准最新规定

首页 > 农林牧渔 > 作者:YD1662024-03-02 12:50:41

标识内容如何规范标注?有哪些明确要求?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最新国标,肥料包装标识国家标准最新规定(5)

哪些是明令禁止的?

标识中必须标出的内容

如何规范标注?

★请注意 ★

肥料标识中必须要有的内容:

(一)肥料名称

(二)养分含量

(三)执行标准

(四)生产许可证号(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号(实施肥料登记的产品)

(五)净含量

(六)使用说明和警示语(适用时)

(七)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

(八)生产日期或批号(国内肥)、进口合同号(进口肥)

进口肥的第三、第四项执行相应的法规或规定;要标明进口合同号、原产国或地区。

示例图:

注:文中所示文字大小依据标准要求等比例缩小,具体实际印刷文字大小请以标准要求为准

肥料名称

通用名称:产品不能随意起名,只能有以下三个出处:

(1)包装上标明的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HG/T、NY/T)、地方标准(DB),

(2)肥料术语、分类国家标准中的规范名称

(3)有效登记或备案的产品名称(适用时)

商品名称:只能标在通用名称下方,而且要比通用名称字体小。

肥料规格、等级和净含量

规格等级指产品标准的“高浓度“、”中浓度“、“低浓度”、“优等品“、“Ⅰ型”、“Ⅱ型”、“传统法”、“料浆法“等。

养分含量及其他添加物含量

不能将包装容器内的物料拆分标注养分含量(如黑粒中有机质20%,灰粒中总养分25%)。

生产者要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添加物安全有效,它的含量不能计入养分里。

总养分必须是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

限量物质、警示语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最新国标,肥料包装标识国家标准最新规定(6)

上图中带有警示语的肥料不是不能使用,但要按正确的方式、用量和注意事项来施肥。

生产许可证编号、肥料登记证编号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最新国标,肥料包装标识国家标准最新规定(7)

仅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管理或者实施肥料登记的产品

执行标准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最新国标,肥料包装标识国家标准最新规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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